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将《威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hai.gov.cn)和威海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jj.wei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人防路2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225629;传真:0631-523430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威海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对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信息予以公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中心工作、重点领域持续加大公开力度,2021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336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5次,按要求及时主动公开4次,邀请公众代表2次,提高决策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二是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2次上线“阳光问政热线”节目,介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发布威海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十四五”安全发展、威海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等有关情况。发布文字解读材料17篇、图片解读材料10篇,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使政策解读可视、可读、可感。三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组织开展1次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公众代表近距离了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面向社会开展意见征集5次,主动扩大公众参与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政策法规及实务指南》,高质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在规定时限,按照法定格式进行了回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标注文件有效期限,及时更新文件效力状态。2021年12月10日,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保留4件,废止1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开。12月27日,印发了《威海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WHCR-2021-0310002),2021年度又新增了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文件共计5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优化网站栏目设置。突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栏目功能的可用性,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二是优化新媒体平台建设和发布服务功能。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提供有效互动服务功能,强化与政府网站的融合联动。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形成了主要负责同志全面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具体工作人员督导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威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分值权重占比4%。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1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8.881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认真自查,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公开质量和水平有待加强等问题。2022年,我局将积极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在巩固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围绕中心工作、重点领域,持续扩大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强化信息发布更新频率,加大信息发布公开力度,做到常规信息按时更新、及时更新,动态信息和重大信息实时更新。
二是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进一步加大会议公开力度,积极主动邀请公众代表列席,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努力创新解读方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是进一步推进规范公开。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时限和方式等,提高主动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2021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方面: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三)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面: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围绕中心工作、重点领域,丰富公开途径,拓展公开范围,提高公开实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创新提升政策解读方式。进一步探索政策解读形式,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三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规划、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等制作一图读懂材料10篇,使政策解读可视、可读、可感。举办新闻发布会3场,公开解读重要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创新社会公众参与方式。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办公会议2次。组织开展1次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公众代表近距离了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面向社会开展意见征集5次,主动扩大公众参与力度。
三是创新扩大公开信息渠道。全方位搭建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抖音号、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和线下公开平台,不断拓展公开阵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更加便民惠民。其中,“威海应急”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超过22万,累计发布信息1000余条,已成为威海应急的权威发声平台。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