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最高贷款额度
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调整至80万,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调整至120万。多项优惠政策额度叠加后,单缴存人不超过160万、双缴存人不超过200万。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购买高品质住宅、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项目的缴存人,可相应核减住房套数。执行核减政策后在本地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执行首套房政策。
三、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
缴存人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缴存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金额。
四、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缴存人及配偶在我市拥有自有产权自住住房,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夫妻双方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3000元。
五、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取暖费
缴存人及配偶在我市拥有自有产权自住住房,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取暖费,夫妻双方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3000元。
六、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无房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由单职工每年最高14400元提高到18000元,双职工由每年最高28800元提高到36000元,可按月提取。
七、优化购建自住住房提取频次
支持缴存人及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三年内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八、优化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业务
放宽多套住房贷款还款限制,支持在本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且正常还款的缴存人本人和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需保留3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应还本付息额。
本通知自2026年8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11日(有效期2年)。2026年8月12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不予追溯调整;2026年8月12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要求变化,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11日
※办理方式
1.租房提取、购建自住住房提取、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支持线上、线下办理。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契税、物业费、取暖费提取,目前支持线下办理,线上办理渠道10月8日开通。
请各缴存人合理安排办理时间,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威海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通知。
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6年8月11日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现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适用范围
1.多子女家庭:指二孩及以上家庭(需提供子女相关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本等);
2.高层次人才:以组织、人社部门认定为准,具体指持有“山东惠才卡”、“威海英才卡”的持卡专家;
3.高品质住宅:住建部门认定的高品质住宅项目;
4.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项目:指的是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新建房地产项目。
二、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再次申请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
2.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缴存人家庭在购房地的房屋套数符合政策要求,即执行核减政策后,缴存人家庭在购房地房屋套数≤1套,再次购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执行首套房政策。
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
1.自取得缴纳凭证之日起3年内;
2.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缴纳金额,同一缴费凭证仅限提取一次;
3.申请材料:缴费凭证(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备案的预售合同、购房发票、缴存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
4.补缴、续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凭3年内的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进行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条件有哪些?
1.提取额度:采用定额提取计算方式,缴存人单身的,缴存人每年最多提3000元;缴存人已婚的,夫妻双方合计每年最多提3000元。
2.每个自然年度提取一次,不补提;
3.申请材料: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备案预售合同、缴存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
五、提取公积金支付取暖费的条件有哪些?
1.提取额度:采用定额提取计算方式,缴存人单身的,缴存人每年最多提3000元;缴存人已婚的,夫妻双方合计每年最多提3000元。
2.每个自然年度提取一次,不补提;
3.申请材料: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备案预售合同、缴存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
六、租住商品房提取额度有何新变化?
一个自然年度内,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由每人每年最高14400元提高至18000元(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至1500元)。单身职工每年最高可提取18000元,已婚职工夫妻两人合计每年最高可提取36000元,可按月提取。
七、购建房的提取频次有何变化?
调整前,缴存人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仅可提取一次。
调整后,缴存人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在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3年内多次提取,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八、优化后的偿还商贷提取政策都有哪些变化?
放宽多套住房贷款还款提取限制。缴存人家庭同时具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且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无逾期,缴存人和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时需保留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
同时,偿还商贷提取的缴存人及配偶不受每年仅能提取一次的限制,每月可申请提取,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当年应还本付息额。例如:夫妻双方2026年应还本付息额为2万元,提取频次调整后,夫妻双方可每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贷,提取总额不超过2万元。
九、缴存人家庭名下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能否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和取暖费?
可以。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契税、物业费和取暖费,不受名下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可按规定办理上述四项提取业务。目前上述四项提取业务支持线下办理,线上办理渠道将于10月8日开通,请各缴存人合理安排办理时间,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威海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来源:威海市住房公积金)
一审:李静 二审:史雅斐 三审:史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