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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6356/2026-01513 发布单位: 威海市财政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6-0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开展财政金融协同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财政局
时间: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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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当前,融资难、融资贵仍是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瓶颈问题。近年来,省、市先后出台相关文件,着力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持续释放农业信贷担保效能,全力助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在此背景下,威海市财政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开展财政金融协同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整合财政、银行、担保三方资源,构建协同支农长效机制,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决策依据

该文件依据《山东省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制度试点实施意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鲁发〔2023〕1号文件支持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办发〔2023〕11号)《关于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发〔2023〕12号)等文件制定。

三、出台意义

《意见》的出台,将有效构建政银担协同支农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投向农业农村关键领域。通过增加信贷资源倾斜、强化农担作用发挥、落实财政贴息奖补政策等组合举措,着力纾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涉农信贷增量扩面,在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中释放财政金融协同政策红利,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金融活水。

四、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七项具体措施,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是聚焦降本扩面发力。在降本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信贷担保首保贷款,按0.75%的比例给予贴息补助,直接减轻农业经营主体的利息负担;在扩面方面,贴息政策不再局限于试点机构,而是扩展至全市所有签订贴息协议的银行,让更多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就近、便利地获得信贷支持,从而推动金融资源进一步向乡村振兴领域倾斜。

二是多项激励措施并举。对前期实施效果良好的支农政策继续执行,确保利好政策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其中:针对粮食生产等4个重点领域,继续保持2%—3%的财政贴息补助不变,确保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明确市级财政在农业信贷担保业务中的风险分担比例,保障担保机构的持续服务能力;对成绩突出的区市和特色担保产品给予评价奖励,充分调动各方支农积极性。

三是深化政银担协同。政府层面,明确各级涉农部门权责事项,建立完善的服务保障机制,主动靠前服务,协调银担企三方对接,帮助农业重点项目精准匹配融资渠道;银行层面,明确银行机构要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扩大涉农信贷投放规模;农担层面,明确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坚守支农定位,引导更多金融资金流向农业领域。三方形成合力,共同提升支农服务效率。

四是强化工作保障。一方面,明确涉农信贷和农担业务的规范要求及违规处理措施,细化贴息业务的操作流程和职责分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另一方面,从丰富金融产品、拓宽担保方式、简化贷款流程、完善续贷转贷政策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灵活性,让农业贷款既贷得到、贷得快,也用得顺、还得上。

五、重要举措

《意见》围绕财政金融协同支农全链条,构建起系统化政策体系:在经营主体扶持方面,实行分类贴息的精准滴灌模式,针对首保业务、各重点支农领域设置差异化贴息标准,有效降低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在激励奖励方面,建立覆盖区市、银行和担保产品的多层次评价激励机制,调动各方支农积极性;在风险分担方面,市级财政按照2成分担风险,保障支农业务可持续发展;在协作机制方面,明确各相关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职责分工,凝聚各方支农合力;在服务保障方面,聚焦制度规范、环境营造、服务优化三方面,全方位保障政策落地见效。通过上述举措,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新格局,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持续金融活力。

政策解读人:威海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姜宏伟   

联系电话:0631-527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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