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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379M/2026-01452 发布单位: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内容分类: 专家解读 成文日期: 2026-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专家解读丨《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来源: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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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王静宇 高级工程师 山东佳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

大气污染防治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环,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为移动源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排放控制对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威海市制定了《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就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聚焦源头治理,优化管控格局。《通告》的出台,旨在通过优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禁用区域,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此次调整实施分级、分阶段的差异化管控策略,改变以往整体的管理模式,更加科学精准,既确保了重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也为一般区域的机械更新换代预留了合理的过渡期,体现了管理的灵活性与实效性。

二、明确管控标准,实施分类施策。《通告》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清晰界定,涵盖了排放标准较低、使用年限较长等多种情形的老旧机械。同时,对禁用范围和禁用标准设定了不同的时间要求和机械要求。例如,2026815日起,核心区率先禁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标准机械,而一般禁用区则从禁止国Ⅰ及以下标准机械开始。这种分类施策、循序渐进的方式,有助于引导相关企业和单位有序淘汰老旧机械,平稳过渡到使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械。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落地见效。《通告》不仅明确了禁用区域和标准,还配套了一系列监管措施。一是要求安装定位装置并联网,这为精准化、智慧化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二是明确了多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合力;三是为应对突发情况规定了部分应急使用的机械不受禁用限制,确保了政策的刚性与弹性相结合,保障了城市运行的安全与稳定。

威海市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是推进“无废城市”和美丽威海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该《通告》的实施,将为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坚实保障,让“威海蓝”成为城市最靓丽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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