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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71000494432304C/2026-00721 发布单位: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容分类: 住房公积金管理 成文日期: 2026-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时间: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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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威海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使用政策意见。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11个科,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33人,其中,在编63人,非在编7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175家,净增单位401家;新开户人数3.84万人,净增人数1.22万人;实缴单位10055家,实缴人数45.05万人,缴存额62.8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15%、2.78%、9.60%。2025年末,缴存总额630.9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07%;缴存余额247.90亿元,同比增长9.1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5年,16.00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2.18亿元,同比增长1.3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7.08%,比上年减少5.43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383.0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3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2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6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4万笔20.0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38%、2.29%。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3.54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27万笔357.4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63%、5.93%,贷款余额134.23亿元,比上年末下降2.5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4.15%,比上年末减少6.4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3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257笔12136.65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5046.9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6257.38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13.18亿元。其中,活期0.5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1.50亿元,1年以上定期87.9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3.26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59307.16万元,同比下降8.30%。存款利息18829.2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0473.39万元,其他4.5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37009.97万元,同比增长7.10%。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35756.9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227.59万元,其他25.4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22297.19万元,同比下降25.97%。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管理费用2502.37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794.82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373.5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743.67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799.0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0188.1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471.87万元,同比增长9.75%。其中,人员经费1509.20万元,公用经费90.71万元,专项经费871.9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310.85万元,不良率0.02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799.09万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5.58%,非企业单位占23.96%,灵活就业人员占0.46%。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87.89%,非企业单位占11.51%,灵活就业人员占0.6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1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5.01%,租赁住房占5.3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2.62%,其他占10.85%。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50.2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39%,比上年末增加0.26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56.51%,购买二手房占43.49%。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1.29%,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8.71%。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2.98%,30岁-40岁(含)占45.27%,40岁-50岁(含)占17.63%,50岁以上占4.1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4.21%,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5.79%。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6.47%,比上年减少7.4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优化完善使用政策,构建覆盖租购并举的多元化政策体系。一是加大房租提取支持。提高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12000元提高至14400元。全年支持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2.26亿元,同比增长31.88%,有力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居住需求。二是拓宽提取使用场景。支持职工本地购房和异地购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并将全款购房、支付首付款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提取范围拓宽至职工双方父母及子女。全年支持职工首付款提取3.41亿元,全款购房提取3.41亿元。三是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购房和购买高品质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均提高30万元。允许各项上浮政策叠加使用,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全年发放多子女家庭贷款61笔0.6亿元,高品质住宅贷款373笔2.54亿元,有效满足职工多元化住房需求。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2025年,中心机构及职能未发生变化。

2.2025年,未新增受委托办理缴存业务的金融机构。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新增加招商银行,目前共13家。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2025年度职工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下限不低于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2400元,上限不高于威海市202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3685元。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在以上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根据自身意愿自主选择;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一是存款利率。2025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二是贷款利率。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2025年5月8日起新受理贷款和5月8日前未发放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存量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3.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1)3月19日优化四项支持住房消费政策。一是加大对购买现房贷款支持力度。购买现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即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110万元;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66万元。二是新增对购买高品质住宅贷款支持力度。购买高品质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30万元。即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购买现房、高品质住宅、多子女家庭及高层次人才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叠加计算。三是下调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由30%下调至20%。四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由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提高到14400元。

(2)7月31日优化三项支持住房消费政策。一是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申请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即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二是贷款额度允许各项上浮政策叠加使用。多子女家庭购房、高层次人才购房、购买现房、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三是延长借款人贷款到期年龄上限。贷款到期日男性年龄不超过68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3岁,或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3)10月20日优化四项提取使用政策。一是放宽购房提取范围。购买自住住房时,提取对象范围由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放宽至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二是放宽购房首付款提取范围。购买自住住房时,首付款提取对象范围由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放宽至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同时,放宽异地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提取限制。三是放宽加装电梯提取范围。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更新电梯,提取对象由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双方父母,放宽至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出资额。四是新增提前部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缴存人及配偶在办理完毕提前部分偿还商业贷款业务后,一个自然年度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年度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本年度实际还款本息总额。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聚力政策协同,激活住房消费动能。上调贷款最高额度至160万元,对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购买现房和高品质住宅等情况予以额度上浮,同步下调贷款利率、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延长贷款年龄上限,满足职工多元化住房需求。全年发放贷款20亿元,帮助4369户职工家庭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2.升级提取服务,夯实住房保障基础。提高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额度,创新亲情互助提取,打破异地购房首付款提取限制,放宽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条件,强化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全年支持职工购房、租房、还贷等住房消费类提取达到28.07亿元,占总提取额的66.54%,住房制度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

3.搭建诉调平台,高效化解公积金纠纷。秉持“调解优先、立案兜底”原则,联合法院、司法局组建专业调解队伍,设立“金和”调解工作室,构建专业赋能、跨部门联动、府院协作的全链条解纷模式,成功入选全省公积金行业诉调对接机制试点。通过开辟高效便捷的非诉讼化解渠道,投诉化解率超90%,实现职工权益保障与企业健康发展的双赢。

4.优化商转公模式,降低职工购房成本。联合13家合作银行建立协同机制,重构办理流程,通过数据共享、业务联动,创新推出商转公直转模式,同步开展“商转组”“异地商转公”业务,破解职工自筹过桥资金难题。自10月实施以来,惠及694户职工家庭,节省过桥资金2.98亿元,预计可节约利息支出近3000万元,显著降低了职工融资成本与购房压力。

5.深化主动服务,提升政策落地效能。深化“公积金·惠万家”党建品牌,服务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推动服务从“被动受理”向“主动下沉”转变,派驻人员进驻楼盘提供现场服务,开展政策宣传“五进”及专题宣传活动,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服务温度与社会认可度持续提升。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打造贷款服务智慧新模式,以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和省公积金线上面签平台双试点建设为契机,高标准完成中心端系统升级改造,于11月份实现省内首家上线运行;持续推进贷款“一件事”全流程网办系统优化迭代,推动公积金贷款服务向数字化、智能化、便捷化深度升级,全面提升贷款业务办理效率和群众体验。

2.深耕跨域服务提质增效,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异地公贷单笔提取功能模块,在“爱山东”平台落地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冲还贷签约、自动扣划等功能,进一步拓宽异地公积金贷款线上提取渠道,有效打通跨域服务堵点,全面提升跨域办事便捷度和群众办事体验。

3.深化银政协同系统建设,持续推进电子回单系统搭建落地,2025年新增3家合作银行完成电子回单系统对接,目前已累计实现7家合作银行系统落地应用,进一步打通公银数据共享链路,持续提升资金业务数字化办理效能和协同服务水平。

4.优化灵缴群体服务供给,提质升级中心核心系统,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信息变更功能模块,新增银行托收缴存模式,将灵缴合作银行从工行1家拓展至5家(工行、中行、建行、威海银行、威海农商行),切实提升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办理的便捷度和获得感。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5年中心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核;市区管理部通过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复核;1人荣获全国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突出个人;2人荣获全省服务高层次人才先进个人。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未进行行政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1件。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5年,未发生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