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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7XJ/2026-02263 发布单位: 威海市民政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6-10-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明确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民政局
时间: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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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35号)规定,要求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收费由市级民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引导殡葬服务机构合理收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外地有关做法,威海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确定了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清单,在此基础上,明确了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收费标准。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35号)。

三、出台目的

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四、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我市馆外遗体搬运、市外遗体接送等6项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实行清单化管理。

(一)明确服务项目。结合省级统一确定的殡葬服务基础项目和我市殡葬服务实际,确定馆外遗体搬运、市外遗体接送等6大项16小项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同步明确殡葬服务机构销售骨灰盒、寿衣等殡葬用品的种类数,进一步加强经营行为指导。

(二)明确收费标准。参考我市各殡仪馆现有的市场调节价格,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最高收费标准,各区市可按照非营利性原则,在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价格,也可免费。其中,馆外遗体搬运项目根据遗体实际情况划分为2小项,并分别确定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000元;市外遗体接送项目根据接送距离收费,起步价为50公里内400元,超出里程单独计费;遗体整理项目划分为化妆、穿衣、整形3小项,除化妆收费标准为200元外,其他2小项在规定价格区间内,根据实际情况收费;守灵厅租用项目根据守灵厅实际大小确定收费价格,最高不得超过50元/小时;骨灰回送项目根据回送距离收费,起步价为20公里内100元,超出里程单独计费;殡葬用品项目分别限定各品类用品最高收费标准,并规定具体收费价格中加价部分不能超过进价的30%,切实减轻群众费用负担。

(三)明确公示要求。为进一步扩大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社会知晓范围,杜绝出现价目不清、高收费、乱收费等情况,明确要求各区市要依规制作《殡仪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表》,并在相应服务场所和市级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及时接受监督。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不符的殡葬服务项目,殡葬服务机构不得收费。

五、与上级政策异同点

我市严格落实《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35号)文件规定,在殡仪服务收费管理范围、殡葬用品价格指导、收费公示等方面与省级要求保持一致,省级文件明确殡仪服务非基础项目收费由市级民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据此,我市结合殡葬实际情况,制定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强我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

六、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631-589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