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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MB2856435T/2026-02161 发布单位: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成文日期: 2026-1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
不合格餐饮具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时间: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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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2026年山东省第三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市2批次餐饮具不合格,分别是环翠区郡王府火锅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待用餐碗、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待用餐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该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环翠区郡王府火锅店使用的自消毒待用餐碗

(一)产品控制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向环翠区郡王府火锅店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依法责令经营者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工作,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上交本局。截至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时,该批次自消毒餐具已使用完毕没有剩余,未发现社会危害后果。

(二)处置情况

环翠区郡王府火锅店对使用前的餐具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环翠区郡王府火锅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当场行政处罚书威市监当罚〔2026〕3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环翠区郡王府火锅店主动进行了原因排查,并提交了整改报告。不合格原因为未按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要求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

二、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记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待用餐碗

(一)产品控制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记餐饮店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依法责令经营者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工作,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上交本局。截至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时,该批次自消毒餐具已使用完毕没有剩余,未发现社会危害后果。

(二)处置情况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记餐饮店对使用前的餐饮具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记餐饮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当场行政处罚书威市监当罚〔2026〕2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记餐饮店主动进行了原因排查,并提交了整改报告。不合格原因为未按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要求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