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减税降费
牵头单位: 市总工会
政策出处: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总工办发〔2024〕29号)。
执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申报材料:(1)《威海市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请表》;
(2)税务局缴纳工会经费的完税证明;
(3)成立工会组织的批复(复印件);
(4)“应付职工薪酬”账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5)“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符合标准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上缴的工会经费采取先交后返的方式。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需按要求正常计提并上解工会经费。满足全年累计足额上解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于11月底前向所属区市总工会填报《威海市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请表》,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经所属区市总工会审核认定后,予以全额返还。
咨询服务:
威海市总工会财务部,电话:5217422;
环翠区总工会财务部,电话:5183090;
文登区总工会财务部,电话:8480723;
荣成市总工会财务部,电话:7500216;
乳山市总工会财务部,电话:6658719;
高区总工会财务部,电话:5623123;
经区总工会财务部,电话:5911076;
临港区总工会财务部,电话:5588078;
综保区总工会财务部,电话:363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