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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992/2025-03355 发布单位: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内容分类: 政策评价 成文日期: 2025-1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政策评价报告

时间: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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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目的

为扎实推进平安交通建设,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水路客运安全,促进旅游客运高质量发展,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本次评估,旨在检验《威海市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实施成效,确保政策目标与行业治理需求一致,提升水路客运领域决策科学性。

(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管理办法》(威政办发〔20245号)于2024725日由威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与202434日出台的地方标准《海上经营性休闲旅游船舶经营站点设施设备配备指南》形成标准+办法双层制度体系。

该办法适用于我市港口规划区域外载客超过12人的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的建设、运营监管12人及以下船舶停靠设施可参照执行,内容涵盖部门职责划分、站点建设流程、运营管理规范、安全监管要求等。

(三)评估过程

为保障评估科学性,通过实地走访航运企业、调研已公示停靠站点、组织企业与专家座谈等形式,全面收集政策实施反馈,对政策落地成效进行系统性核查。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一)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管理办法》由威海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威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发文主体适格。文件内容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等法规政策,且通过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符合地方政府管理职权及法定程序要求。

(二)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

制度层面,《管理办法》填补了港区外客运停靠站点管理的制度空白,首次明确站点建设选址流程、验收规范、运营信息公开等标准,形成覆盖全面的管理规范,20253月、4月已依据政策公示了7处载客超过12人船舶停靠站点及9处载客12人以下船舶停靠站点。

管理层面,《管理办法》厘清了市、区市交通运输部门及发改、公安、海事等多部门的监管职责,同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构建部门联动+社会监督机制,多个站点已实现航线、靠泊等级等信息公开,监管响应效率较政策实施前显著提升。

安全层面,政策明确停靠站点需配备专用航标、消防救生设施、污染物接收设备及岸电设施,要求落实旅客实名制、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已有效降低船舶靠泊、旅客上下船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未发生相关安全责任事故。

产业层面,政策与千里山海精品海上航线等文旅项目联动,依托陆上自驾+海上环游布局及四季文旅产品载体,打造陆岛游、环岛游、跳岛游、湾内游相结合的特色模式,停靠站点分布于主要滨海景观区域,缓解旺季运输压力,推动威海海上旅游从规模扩张品质提升转型;同时与千里山海自驾旅游公路形成海陆联动,构筑陆海统筹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运力支撑。

(三)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管理办法》制定及实施阶段,威海市交通运输局累计走访20余家航运企业,征求多个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专家的意见建议,各方均认可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评估结论

《威海市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及配套地方标准实施以来,构建了全类型、全流程的海上客运停靠站点管理体系,有效破解行业管理痛点,在制度完善、安全保障、产业赋能等方面成效显著,社会反响良好;其与文旅项目联动打造的海陆统筹模式,为全省海上客运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威海方案,助力打好威海海上旅游客运市场品牌,建议继续深入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