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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58X0/2025-03333 发布单位: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容分类: 政策评价 成文日期: 2025-1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印发《威海市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时间: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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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有关部门:

威海市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落实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2日


威海市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落实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山东省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鲁发改环资〔2025〕170号)、《威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落实方案》(威政发〔2024〕7号),制定本方案。

一、加力实施高水平工业技改

1.加强设备更新项目组织实施。落实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政策,支持范围扩大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等领域,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设备更新。加强项目谋划和申报辅导,做好项目筛选把关,积极组织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千项技改、千企转型”,建立技术改造项目库,发布新一轮市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导向目录,带动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技改项目600个以上。扎实推进汽车、化工、船舶与海工装备等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2025年再完成设备更新7000台(套)以上,助力重点行业绿色化、数字化水平提高及能效提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省“技改专项贷”贷款贴息、设备购置奖补等专项资金作用,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质扩面,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落实再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加大对经营主体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投放力度,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设备更新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威海市分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威海监管分局)

二、持续推动多领域装备更新

4.开展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和项目储备。对标技术、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设备淘汰目录等,有序推进工业、农业、能源、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细分领域存量设备更新。建立健全项目储备机制,强化各类要素保障,提高项目成熟度和可落地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5.优化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支持政策。在《山东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鲁农机字〔2024〕8号)基础上,将水稻抛秧机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参照水稻插秧机报废补贴政策予以支持;将田间作业检测终端、色选机、磨粉机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自选补贴机具等细则执行省级标准。(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6.加大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支持力度。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和超出质保期的动力电池,补贴标准参照国家、省级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大至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要求研究制定。(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7.推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更换。重点支持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更换,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更换,补贴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索通过组织集中大量采购、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住宅老旧电梯集中式、规模化更新更换方案,推动住宅老旧电梯开展大规模、连片更新更换。(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8.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报废注销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报废注销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报废车辆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9.落实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旧乘用车,并在威海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均为新车),且在山东省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并取得有效《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转让旧乘用车并购置燃油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1.2万元,转让旧乘用车并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1.5万元。转让的既有乘用车须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10.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微波炉、电饭煲等12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类产品最多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1.实施数码产品购新补贴。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2.支持家装厨卫“焕新”。重点聚焦绿色、智能、适老等方向,加大对个人消费者在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补贴力度,积极促进智能家居消费。补贴品类、标准、限额和实施方式参照《威海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威海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细则》执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3.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进一步完善补贴实施细则,优化补贴方式,简化操作流程,加强市场监管,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车的,给予旧换新补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大力实施资源循环利用

14.加强回收循环利用能力建设。聚焦回收体系建设、再制造和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等方向,做好项目谋划,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加快高水平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发挥基层网点优势,加快健全标准化规范化回收利用网络。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培育资源循环领域骨干企业,探索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15.促进二手商品交易。培育一批服务便捷、规范高效的二手商品流通龙头企业。支持平台企业、第三方机构提供二手商品质量检验服务、信息查询检验服务。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机电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16.规范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行为。加快推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推广应用再生材料,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严厉打击“作坊式”回收拆解,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动力电池等行为,报废汽车规范化回收量达到6万辆。(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

五、全面构建高质量供给体系

17.提升先进设备制造水平。聚焦设备更新重点领域,发挥船舶与海工装备、汽车、电机等产业优势,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力争培育首台(套)技术装备产品8个以上,培育市级以上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场景)20个以上。组织装备企业参加供需对接、装备制造业展会等活动,推动设备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8.增强优质消费品供给能力。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房车、特种车、微型卡车等车型,打造新能源微卡生产基地。以绿色、智能、适老为主攻方向,加快供给端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持续丰富打印机、新零售终端、可穿戴设备、智能娱乐主机等产品供给。支持纺织服装、医疗器械、食品等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应用,不断提高我市消费品企业柔性化、协同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9.全面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持续推进“好品山东”建设,深入挖掘典型经验,鼓励企业申报全省质量标杆,带动一批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突破提升。实施品牌引领行动,培育推广一批“齐鲁天工·冠军品质”产品品牌、“山东制造·齐鲁精品”产品,打造“威海制造”知名品牌。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行动,持续提升我市纺织服装、地毯、钓具等品牌美誉度和品牌影响力。持续加大“威海钓具”集体商标推广使用,塑强品牌形象,提升威海钓具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深入推进新标准提升应用

20.加快标准制定修订。落实《山东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标准化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大企业走访服务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研制,年内争取参与10项“两新”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强化回收循环利用领域标准研究制定,健全二手商品交易流通标准,完善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和再生材料质量和使用标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21.强化标准执行监督。根据《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威海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和年度抽检计划,重点对家电、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机动车零配件等产品实施质量监管,依法处置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严格执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提升标准约束力继续扩大能效和水效标识实施范围,推进产品碳标识认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七、加强组织实施

22.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对全市工作推进、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调度评估,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政府。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细化相关领域补贴标准和实施细则,组织落实好相关领域政策。各区市、开发区强化协调推进,把握工作节奏,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各辖区产业发展、消费需求等实际,持续放大“两新”政策效应。

23.加强项目管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分级分类开展项目谋划储备、筛选申报、推动实施、跟踪督促等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链条督促指导,统筹开展线上监控预警和线下实地核查。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已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开展项目日常调度和现场督导,确保符合建设要求。

24.严格资金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牵头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资金的分配下达、绩效管理、评估调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领域工作推进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做好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兑付和使用监管等工作,防止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守牢资金使用红线底线,不得虚列支出、虚报支出、以拨代支,避免资金沉淀闲置。若用完中央和省下达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超出部分由市、县按照2:8的比例负担。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和省下达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将收回。

25.优化参与门槛。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打破地方保护,破除地域和渠道限制,促进公平竞争。合理确定、及时更新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名单,不得以销售额、垫资能力等为由限制经营主体参与,一视同仁支持线上、线下经营主体,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活动。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支持结合实际预拨部分资金到相应支付平台或经营主体,提高资金清算效率,降低经营主体垫资和经营压力。

26.规范市场秩序。组织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实施产品销售价格公开承诺,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打折”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27.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市、开发区,各有关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媒介,大力宣传“两新”政策进展成效,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入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细化解读“两新”政策内涵和具体操作方式。加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协作配合,推广典型模式和先进经验,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