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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455/2025-03751 发布单位: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容分类: 媒体解读 成文日期: 2025-1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媒体解读 | 我市出台湿地保护办法

来源: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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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工作,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威海市出台《威海市湿地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湿地是威海市重要的生态资源,现有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河流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浅海水域等7种类型,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8.7%,其中浅海水域和沿海滩涂占湿地总面积的67.98%,这些湿地资源在维护区域生态平衡、保障生物多样性以及调节气候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办法》出台,是加强湿地保护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有效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等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填补了我市湿地保护方面的立法空白。

《办法》按照“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原则,聚焦湿地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湿地保护和监管制度设计,突出滨海湿地特色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统筹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为我市湿地保护工作提供了路径指引。

《办法》构建了科学完善的一般湿地保护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建立重要湿地名录、一般湿地名录,突出严格管控、规范占补程序,对项目建设选址、选线占用湿地及生态恢复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提出创新滨海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模式,突出威海滨海湿地资源特色,深化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实践,通过加强对大天鹅栖息地保护监管、推动滨海湿地生态文化建设等举措,为探索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路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支撑。

《办法》规定健全协同高效的保护管理机制,建立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湿地保护,综合运用数字现代技术,强化湿地监测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积极探索“部门协同+科技赋能”湿地保护、监管、修复新方式,凝聚湿地保护“最大合力”,筑牢生态安全根基。

相信在《办法》的规范指引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威海市湿地保护与管理水平必将迈上新台阶,生动描绘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新蓝图。(威海日报 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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