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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530/2025-03594 发布单位: 威海市体育局
内容分类: 随机抽查细则 成文日期: 2025-1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

时间: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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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体育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体育系统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结合体育行政管理职能,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以下简称抽查工作)是指体育部门依据涉体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属地层级管理原则,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体育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抽查,并将随机抽查工作结果公开的监管方式。

第三条 各职能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第四条 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网站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随时进行动态更新。各抽查事项由责任科室牵头,严格按照已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辖区内有关事项的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第五条 建立的威海市体育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在市体育局网站公开,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前,各抽查事项由责任科室牵头,从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并负责对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指导。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第六条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并根据行政审批台账和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相关信息对抽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对抽查事项所涉及的市场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在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第七条 各抽查事项的责任科室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具体抽查时间由责任科室自行安排。对存在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和行业,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低的区域和行业,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八条 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第九条 “双随机”抽查要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并通过“鲁执法”平台录入检查结果。

第十条 检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该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确保体育领域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第十一条 按照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如有必要,应联合公安系统、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第十二条 抽查人员应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第十三条 对于在抽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