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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8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文章来源:威海市公安局
时间: 2024-03-08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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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8)已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销号资料,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威海市公安局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邮政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温泉西路123号

邮政编码:264200

电子邮箱:zongheshi2022@126.com

电  话:0631-5276467


整改任务

检测弄虚作假。抽查的滨州市、东营市6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均存在问题,其中滨州邹平市广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博兴县博昌机动车检测中心在车辆明显排放黑烟情况下,仍出具检测合格报告。抽测东营市44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不合格率达38.6%。

整改目标

及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要求,对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处罚,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检验行为,杜绝检测机构违法出具虚假检验结果。

完成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持续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2022至2023年,市级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49家次,相关监管部门对11家立案,罚款27.5万元。加大检验监管力度,通过现场检查、远程视频巡查、网上后台审核、数据分析研判等方式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活动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022至2023年,对27家检测机构暂停采信检验报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措施

及具体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认真吸取滨州市、东营市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问题的教训,持续强化检验监管,加大数据核查、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全市检测机构违法违规检验行为,督促引导检测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

具体落实情况:全面加强日常检验监管,通过远程审核、现场检查、视频巡查、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对检测机构进行严格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责令检测机构改正或暂停采信其检验报告。对违规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零容忍、重点打击,通过责令改正、暂停采信检验报告、甚至撤销检验资格达到处理一批震慑一片的监管效果,督促引导检测机构守住检验底线、绝不触碰红线。2022至2023年,共远程网上审核机动车116万余辆,首次未通过审核发回复检的有7万余辆,存在违规检验问题的27家检测机构被暂停采信检验报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情况

2023年8月2日进行自我验收;

2024年2月6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销号验收;

2024年3月8日至3月21日进行销号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