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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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荣成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荣政办发〔2024〕3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荣成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荣成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全面推动全市社会保险参保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省、市关于社保扩面提质工作部署安排,通过数据驱动、多方联动、宣传发动、服务带动,进一步提效力、凝合力、挖潜力、增活力,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构建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建设“深蓝、零碳、精致、幸福”现代化新荣成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锚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坚持创新引领、分类施策,推动经办流程再造升级,全面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通过连续三年的强力攻坚、持续发力,2024—2026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分别新增8500人、9200人、990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分别新增1100人、1300人、150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分别新增1000人、1500人、2000人;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实现100%全覆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缴收入年均增长10%,2024—2026年分别达到20.06亿元、22.07亿元、24.28亿元;工伤保险征缴收入分别达到0.90亿元、0.94亿元、0.97亿元;失业保险征缴收入分别达到0.74亿元、0.76亿元、0.78亿元,逐步缩小当期基金缺口,形成全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长效机制。

二、推进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深挖扩面潜力

1.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精准识别扩面对象。人社、税务、行政审批、医保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税务部门配合人社部门做好相关数据的比对和筛查,对未参保的单位,人社部门及时发送告知通知;行政审批部门提供自动完成社保开户登记的新注册企业信息,人社部门对超过30天仍未参保的企业推送信息,提醒企业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医保部门提供医疗保险参保数据,人社部门锁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未参保群体,提醒单位及时办理用工参保登记手续;民政、残联、农业农村等部门提供低保、特困、重残等困难人员信息,人社部门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代缴社会保险费;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分管行业企业信息,加强对企业参保缴费情况的监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摸清辖区企业用工、人员参保情况,做好信息调查、宣传发动、业务经办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畅通人社系统数据通道,深挖社会保险扩面潜力。建立就业、社保数据联动机制,着力分析各险种数据间的关联逻辑,对参保登记、创业补贴、人才政策享受、用工招聘登记等数据进行一体化分析利用。同时,加强社保经办、劳动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协调联动,对在工伤认定或仲裁办案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参保的,及时移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纳入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重点对象,督促用人单位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强化大数据比对,摸清各类未参保人员底数。以基本养老保险为重点,通过大数据筛查16周岁至60周岁劳动年龄段未参保或连续6个月断保的人员,采取发送提醒短信、入户调查或大数据精准推送等方式,督促其尽快办理参保手续,切实做大社保扩面提质人员基础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二)聚焦重点群体,狠抓政策落实

4.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持续关注外卖、即时配送、网约车、同城货运及各类电子商务平台等新业态从业人员,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政策宣传,重点动员“饿了么”“美团外卖”等平台员工主动参保,同时为平台员工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保险提供政策保障及便捷服务。探索实施单位从业的非劳动关系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可行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5.推进基层网点快递人员等群体参保。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及时获取快递网点等信息,了解职工参保需求,着力推动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推进建筑工人等重点群体参保。住建、人社部门积极做好建筑项目参保人员数据比对,进一步完善建筑企业动态实名制管理,做实工程建设项目参保人数,确保建筑业新开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推进高收入群体中未参保人员参保。积极利用大数据资源,筛查企业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律师等高收入群体中的未参保人员信息,通过电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开展参保政策宣传,让其充分了解社保政策对自身的保障意义。同时,通过社保系统居民养老保险数据比对,筛选按50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参保居民,通过入户走访、电话沟通等面对面、一对一的方式宣传政策,引导其转变观念,积极推动从居民保险向职工保险转换。(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中心,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8.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参保。及时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强化就业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积极完成就业见习目标任务,跟踪管理服务。同时,加强与省内外院校沟通对接,发挥“荣归故里·成就未来”品牌效应,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招引模式,吸引更多毕业生来荣留荣就业创业、参保缴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关注重点企业,逐步提质增效

9.重点关注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等行业企业。聚焦核电产业相关运维企业,加快推进企业注册本地化进程,积极引导企业在我市参保;持续服务电子信息产业链重点企业和新能源、新材料及上下游配套企业项目,优化“一对一”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做好企业用工参保服务保障,确保新增就业全员参保。同时,以上市公司、国企等为重点,定期开展政策业务宣讲会、送服务下企业等活动,积极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引导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逐步提升缴费工资水平,以点带面提高社会保险参保质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核电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市行政审批局、市国资服务中心)

10.重点关注享受惠企政策的企业。全面摸清全市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在荣设立分公司、子公司企业以及享受惠企政策、返税政策等企业的参保情况,督促享受惠企政策企业全员参保。(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11.重点关注从业人数与参保人数差异较大的企业。人社、税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梳理分析工资收入与缴费基数、从业人员与参保人数之间的差异。针对差异较大的企业,定期开展企业走访活动,了解单位经营状态及职工参保情况,督促企业按实足额申报缴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重点关注缴费基数全员下限的企业。对缴费基数存在全员按省定下限缴纳的企业,通过发送提醒函、面谈等方式,要求企业自查,依照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在限定时间内对有差额的职工完成缴费基数调整;对涉嫌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的企业,开展专项稽查,督促其按实申报缴费基数。(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落实激励政策,巩固参保群体

13.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强化政策支撑,对符合条件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本市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并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加强政策宣传,鼓励有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从居民保险参保转向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职工保险,进一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

14.落实各类惠企补贴政策。加大对企业招工、参保的政策激励,积极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进一步稳定企业 就业岗位、促进参保群体正向增长。(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5.落实降低费率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工伤保险费率全省统一标准政策,减轻企业缴费负担。(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创新服务模式,提升社会满意度

16.深化社银合作,推动社保业务“就近办”。不断扩大社保合作银行范围及“社银自助终端”业务范围,在现有与工行合作的基础上,稳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纳入“社银”合作大名单,逐步将更多的社保服务事项纳入“社银自助终端”业务范围,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效能,打造便民服务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17.推广“一件事”服务,助力社保业务“提速办”。在工伤业务“打包一件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一件事”,企业、机关事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全程网办,企业职工退休全流程“打包办”“一链办”。(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

18.推进“家门口”就业、社保供给服务。围绕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工作要求,紧贴“15分钟便民生活圈体系建设”,创建“家门口”就业、社保服务点,构建“市—镇(街道)—村居(社区)—网格”四级联动体系,为各类人群提供参保服务,努力打造均衡可及、就在身边的高品质人社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9.打造全方位就业社保公共服务体系。以实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为引领,着力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同时,加大对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扶持力度,优化“一企一策”用工参保服务模式,扩大参保覆盖面。(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六)建立评价机制,做好舆论引导

20.发挥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机制作用。将依法足额申报应参保的职工人数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数额纳入荣成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指标,鼓励更多的用人单位逐步提高职工平均缴费工资水平,促进全市社会保险参保工作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同时,对社会保险参保领域严重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运用信用机制督促企业参保缴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信用中心及各相关单位)

21.强化执法检查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联动,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同时,持续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应保尽保、全员参保。(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22.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加强企业走访,优化帮办代办服务,广泛开展助企宣传、“网上业务操作培训”等活动,提升广大参保单位政策知晓度,指导企业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按实参加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营造参保扩面提质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全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成立荣成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成员单位联动开展工作,明确分工与职责。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商议研讨具体问题,落实扩面提质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牵头加强对各部门和镇街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扩面提质工作能力水平。同时,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按照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定期总结报送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推进情况。

(三)严格督促考核。市政府将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和镇街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跟踪督办、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迟缓影响推进进度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荣成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2.荣成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荣成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名单


组  长:刘华杰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洪波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林红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志刚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永谦  国家税务总局荣成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李明君  市社会信用中心副主任

     董建刚  市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军波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冷  杰  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姜  丰  市残联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

     于  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车孟军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巍巍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常  伟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志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褚宗辉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卢晓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  芬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飞鸣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刘   鑫   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教导员

     徐  斌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市招商促进中心副主任

     梁  毅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常文杰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林昱君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姜彬彬  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连  蒙  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作龙  市委国企工委副书记

     初学军  国家税务总局荣成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鞠  祯  俚岛镇副镇长

     毕永乐  成山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田配华  港西镇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郭  霜  埠柳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柳  玮  夏庄镇副镇长

     杨  飞  崖西镇副镇长

     肖  茶  荫子镇副镇长

     王  静  大疃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晓君  上庄镇副镇长

     袁  晖  虎山镇人大主席

     盛哲玮  人和镇副镇长

     彭小红  滕家镇副镇长

     邹晓明  崖头街道办事处副科级职级

     毕道芬  城西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公室主任

     曲晓余  寻山街道党工委委员

     张君洋  崂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大伟  港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  洋  斥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徐  宁  宁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俊男  东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朝阳  王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迟建祝  桃园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孙立斌  市核电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林红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附件2


荣成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险扩面提质牵头工作,及时分析就业参保形势和基金运行情况,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做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任务分解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社会保险违法案件。

市社会信用中心负责指导行业主管部门依托荣成市信息共享系统,归集社会保险参保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同步推送至其他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惩戒,运用信用机制督促企业参保缴费。

市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对辖区居民政策宣传、摸底调查、上门走访工作,提供公共就业、社会保险服务指导、政策咨询,建立就近、便捷服务渠道。

市总工会负责协助做好企业职工社保政策宣传、职工权益维护等工作。

市工商联负责宣传发动会员企业和直属商会组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市残联负责提供依法享受财政社保补贴的重度残疾人信息,动员残疾人依法参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督促市属工业企业做好社会保险参保工作;提供工信领域享受惠企政策企业名单。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人口、户籍、身份证等基本信息和数据共享工作;配合做好社保违法案件处置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提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信息、殡葬信息;提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信息。

市财政局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各项政策补贴资金、社会保险各项代发、统筹项目资金拨付工作,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被征地村居情况以及协助落实政府出资保障资金和分配等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行业企业做好社会保险参保工作,督促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做好企业、项目和职工信息数据共享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行业企业,特别是网约车等新业态企业和个人做好社会保险参保工作,督促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做好企业和职工信息数据共享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等信息;做好信息数据共享工作。

市海洋发展局负责渔业企业及荣成籍渔船、普通船员信息数据共享,督促渔业行业和个人做好社会保险参保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行业企业,特别是电子商务等新业态企业和个人做好社会保险参保工作;做好企业和职工信息数据共享工作。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协调做好市场主体同步办理社保登记、注销以及市场主体数据共享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托外卖行业党委,督促外卖配送等新业态行业企业和个人做好社会保险参保工作;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做好市场主体信息数据共享工作。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提供医保参保信息数据,做好数据共享、联合检查等工作。

市大数据中心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做好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

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共享全市金融机构信息,推动金融机构网点与人社部门的合作,在金融机构网点加持就业、社保服务业务,打通银行网点服务堵点。

市国资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做好社会保险参保工作,做好企业和职工信息数据共享工作。

市税务局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做好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反馈和基数申报工作;通过多渠道、多方式进一步提高基金征缴率;做好欠费催缴工作。

市核电产业发展工作专班负责提供核电项目涉及单位及用工参保信息数据,协助开展工伤调查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摸清辖区内单位和人员参保情况,按照分解的参保扩面指标完成调查、发动、宣传、经办工作,确保完成扩面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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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 发文机关: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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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4-03-08
  • 公开发布日期:2024-03-08
  • 发文字号:荣政办发〔2024〕3号
  • 所属单位: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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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4-03-08
    • 公开发布日期:2024-03-08
    • 发文字号:荣政办发〔2024〕3号
    • 所属单位: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荣成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荣政办发〔2024〕3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荣成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荣成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全面推动全市社会保险参保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省、市关于社保扩面提质工作部署安排,通过数据驱动、多方联动、宣传发动、服务带动,进一步提效力、凝合力、挖潜力、增活力,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构建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建设“深蓝、零碳、精致、幸福”现代化新荣成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锚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坚持创新引领、分类施策,推动经办流程再造升级,全面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通过连续三年的强力攻坚、持续发力,2024—2026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分别新增8500人、9200人、990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分别新增1100人、1300人、150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分别新增1000人、1500人、2000人;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实现100%全覆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缴收入年均增长10%,2024—2026年分别达到20.06亿元、22.07亿元、24.28亿元;工伤保险征缴收入分别达到0.90亿元、0.94亿元、0.97亿元;失业保险征缴收入分别达到0.74亿元、0.76亿元、0.78亿元,逐步缩小当期基金缺口,形成全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长效机制。

    二、推进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深挖扩面潜力

    1.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精准识别扩面对象。人社、税务、行政审批、医保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税务部门配合人社部门做好相关数据的比对和筛查,对未参保的单位,人社部门及时发送告知通知;行政审批部门提供自动完成社保开户登记的新注册企业信息,人社部门对超过30天仍未参保的企业推送信息,提醒企业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医保部门提供医疗保险参保数据,人社部门锁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未参保群体,提醒单位及时办理用工参保登记手续;民政、残联、农业农村等部门提供低保、特困、重残等困难人员信息,人社部门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代缴社会保险费;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分管行业企业信息,加强对企业参保缴费情况的监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摸清辖区企业用工、人员参保情况,做好信息调查、宣传发动、业务经办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畅通人社系统数据通道,深挖社会保险扩面潜力。建立就业、社保数据联动机制,着力分析各险种数据间的关联逻辑,对参保登记、创业补贴、人才政策享受、用工招聘登记等数据进行一体化分析利用。同时,加强社保经办、劳动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协调联动,对在工伤认定或仲裁办案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参保的,及时移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纳入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重点对象,督促用人单位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强化大数据比对,摸清各类未参保人员底数。以基本养老保险为重点,通过大数据筛查16周岁至60周岁劳动年龄段未参保或连续6个月断保的人员,采取发送提醒短信、入户调查或大数据精准推送等方式,督促其尽快办理参保手续,切实做大社保扩面提质人员基础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二)聚焦重点群体,狠抓政策落实

    4.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持续关注外卖、即时配送、网约车、同城货运及各类电子商务平台等新业态从业人员,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政策宣传,重点动员“饿了么”“美团外卖”等平台员工主动参保,同时为平台员工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保险提供政策保障及便捷服务。探索实施单位从业的非劳动关系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可行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5.推进基层网点快递人员等群体参保。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及时获取快递网点等信息,了解职工参保需求,着力推动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推进建筑工人等重点群体参保。住建、人社部门积极做好建筑项目参保人员数据比对,进一步完善建筑企业动态实名制管理,做实工程建设项目参保人数,确保建筑业新开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推进高收入群体中未参保人员参保。积极利用大数据资源,筛查企业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律师等高收入群体中的未参保人员信息,通过电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开展参保政策宣传,让其充分了解社保政策对自身的保障意义。同时,通过社保系统居民养老保险数据比对,筛选按50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参保居民,通过入户走访、电话沟通等面对面、一对一的方式宣传政策,引导其转变观念,积极推动从居民保险向职工保险转换。(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中心,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8.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参保。及时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强化就业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积极完成就业见习目标任务,跟踪管理服务。同时,加强与省内外院校沟通对接,发挥“荣归故里·成就未来”品牌效应,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招引模式,吸引更多毕业生来荣留荣就业创业、参保缴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关注重点企业,逐步提质增效

    9.重点关注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等行业企业。聚焦核电产业相关运维企业,加快推进企业注册本地化进程,积极引导企业在我市参保;持续服务电子信息产业链重点企业和新能源、新材料及上下游配套企业项目,优化“一对一”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做好企业用工参保服务保障,确保新增就业全员参保。同时,以上市公司、国企等为重点,定期开展政策业务宣讲会、送服务下企业等活动,积极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引导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逐步提升缴费工资水平,以点带面提高社会保险参保质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核电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市行政审批局、市国资服务中心)

    10.重点关注享受惠企政策的企业。全面摸清全市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在荣设立分公司、子公司企业以及享受惠企政策、返税政策等企业的参保情况,督促享受惠企政策企业全员参保。(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11.重点关注从业人数与参保人数差异较大的企业。人社、税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梳理分析工资收入与缴费基数、从业人员与参保人数之间的差异。针对差异较大的企业,定期开展企业走访活动,了解单位经营状态及职工参保情况,督促企业按实足额申报缴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重点关注缴费基数全员下限的企业。对缴费基数存在全员按省定下限缴纳的企业,通过发送提醒函、面谈等方式,要求企业自查,依照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在限定时间内对有差额的职工完成缴费基数调整;对涉嫌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的企业,开展专项稽查,督促其按实申报缴费基数。(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落实激励政策,巩固参保群体

    13.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强化政策支撑,对符合条件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本市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并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加强政策宣传,鼓励有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从居民保险参保转向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职工保险,进一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

    14.落实各类惠企补贴政策。加大对企业招工、参保的政策激励,积极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进一步稳定企业 就业岗位、促进参保群体正向增长。(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5.落实降低费率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工伤保险费率全省统一标准政策,减轻企业缴费负担。(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创新服务模式,提升社会满意度

    16.深化社银合作,推动社保业务“就近办”。不断扩大社保合作银行范围及“社银自助终端”业务范围,在现有与工行合作的基础上,稳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纳入“社银”合作大名单,逐步将更多的社保服务事项纳入“社银自助终端”业务范围,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效能,打造便民服务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17.推广“一件事”服务,助力社保业务“提速办”。在工伤业务“打包一件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一件事”,企业、机关事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全程网办,企业职工退休全流程“打包办”“一链办”。(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

    18.推进“家门口”就业、社保供给服务。围绕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工作要求,紧贴“15分钟便民生活圈体系建设”,创建“家门口”就业、社保服务点,构建“市—镇(街道)—村居(社区)—网格”四级联动体系,为各类人群提供参保服务,努力打造均衡可及、就在身边的高品质人社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9.打造全方位就业社保公共服务体系。以实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为引领,着力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同时,加大对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扶持力度,优化“一企一策”用工参保服务模式,扩大参保覆盖面。(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六)建立评价机制,做好舆论引导

    20.发挥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机制作用。将依法足额申报应参保的职工人数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数额纳入荣成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指标,鼓励更多的用人单位逐步提高职工平均缴费工资水平,促进全市社会保险参保工作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同时,对社会保险参保领域严重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运用信用机制督促企业参保缴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信用中心及各相关单位)

    21.强化执法检查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联动,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同时,持续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应保尽保、全员参保。(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22.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加强企业走访,优化帮办代办服务,广泛开展助企宣传、“网上业务操作培训”等活动,提升广大参保单位政策知晓度,指导企业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按实参加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营造参保扩面提质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全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成立荣成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成员单位联动开展工作,明确分工与职责。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商议研讨具体问题,落实扩面提质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牵头加强对各部门和镇街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扩面提质工作能力水平。同时,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按照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定期总结报送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推进情况。

    (三)严格督促考核。市政府将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和镇街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跟踪督办、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迟缓影响推进进度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荣成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2.荣成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荣成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名单


    组  长:刘华杰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洪波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林红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志刚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永谦  国家税务总局荣成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李明君  市社会信用中心副主任

         董建刚  市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军波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冷  杰  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姜  丰  市残联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

         于  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车孟军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巍巍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常  伟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志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褚宗辉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卢晓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  芬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飞鸣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刘   鑫   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教导员

         徐  斌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市招商促进中心副主任

         梁  毅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常文杰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林昱君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姜彬彬  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连  蒙  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作龙  市委国企工委副书记

         初学军  国家税务总局荣成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鞠  祯  俚岛镇副镇长

         毕永乐  成山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田配华  港西镇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郭  霜  埠柳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柳  玮  夏庄镇副镇长

         杨  飞  崖西镇副镇长

         肖  茶  荫子镇副镇长

         王  静  大疃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晓君  上庄镇副镇长

         袁  晖  虎山镇人大主席

         盛哲玮  人和镇副镇长

         彭小红  滕家镇副镇长

         邹晓明  崖头街道办事处副科级职级

         毕道芬  城西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公室主任

         曲晓余  寻山街道党工委委员

         张君洋  崂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大伟  港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  洋  斥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徐  宁  宁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俊男  东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朝阳  王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迟建祝  桃园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孙立斌  市核电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林红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附件2


    荣成市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险扩面提质牵头工作,及时分析就业参保形势和基金运行情况,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做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任务分解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社会保险违法案件。

    市社会信用中心负责指导行业主管部门依托荣成市信息共享系统,归集社会保险参保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同步推送至其他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惩戒,运用信用机制督促企业参保缴费。

    市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对辖区居民政策宣传、摸底调查、上门走访工作,提供公共就业、社会保险服务指导、政策咨询,建立就近、便捷服务渠道。

    市总工会负责协助做好企业职工社保政策宣传、职工权益维护等工作。

    市工商联负责宣传发动会员企业和直属商会组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市残联负责提供依法享受财政社保补贴的重度残疾人信息,动员残疾人依法参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督促市属工业企业做好社会保险参保工作;提供工信领域享受惠企政策企业名单。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人口、户籍、身份证等基本信息和数据共享工作;配合做好社保违法案件处置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提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信息、殡葬信息;提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信息。

    市财政局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各项政策补贴资金、社会保险各项代发、统筹项目资金拨付工作,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被征地村居情况以及协助落实政府出资保障资金和分配等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行业企业做好社会保险参保工作,督促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做好企业、项目和职工信息数据共享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行业企业,特别是网约车等新业态企业和个人做好社会保险参保工作,督促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做好企业和职工信息数据共享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等信息;做好信息数据共享工作。

    市海洋发展局负责渔业企业及荣成籍渔船、普通船员信息数据共享,督促渔业行业和个人做好社会保险参保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行业企业,特别是电子商务等新业态企业和个人做好社会保险参保工作;做好企业和职工信息数据共享工作。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协调做好市场主体同步办理社保登记、注销以及市场主体数据共享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托外卖行业党委,督促外卖配送等新业态行业企业和个人做好社会保险参保工作;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做好市场主体信息数据共享工作。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提供医保参保信息数据,做好数据共享、联合检查等工作。

    市大数据中心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做好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

    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共享全市金融机构信息,推动金融机构网点与人社部门的合作,在金融机构网点加持就业、社保服务业务,打通银行网点服务堵点。

    市国资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做好社会保险参保工作,做好企业和职工信息数据共享工作。

    市税务局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做好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反馈和基数申报工作;通过多渠道、多方式进一步提高基金征缴率;做好欠费催缴工作。

    市核电产业发展工作专班负责提供核电项目涉及单位及用工参保信息数据,协助开展工伤调查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摸清辖区内单位和人员参保情况,按照分解的参保扩面指标完成调查、发动、宣传、经办工作,确保完成扩面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