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2024年度山东省非教育系统在职人员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开始啦,有意向的小伙伴们抓紧准备吧!
一、受理范围
威海市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科研院所、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等正式在职在编或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
二、申报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4月10日—30日申请。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10日—31日申请。
3.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10日—31日申请。
4.其他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三、申报材料
1.申 报 人 登 录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https://apply.csc.edu.cn),根据拟申报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报名,并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同时,需按照拟申报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
2.申报人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系统下载《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报派员单位审核,由派员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填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录入word文档并发至邮箱sllrst@shandong.cn)。派员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对其出国留学过程及目标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3.申报材料从派员单位报出前,派员单位应与申报人签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培养计划书》。《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培养计划书》一式四份,申请人、派员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一份;另外一份随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存档备查。
4.事业单位长期聘用在职人员、企业工作人员、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交正式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须覆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期)、社保缴纳证明和银行工资流水等材料,且聘用(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时长和银行工资流水均不少于3个月。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市、开发区要积极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各项目选派信息宣传发布、咨询答疑、资格审查和材料受理工作,支持派员单位利用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做好骨干人才培养工作。
2.各区市、开发区要认真做好申报人员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查工作。坚决避免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对履职不到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单位责任。
3.派员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管理责任,做好本单位留学人员行前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加强心理、精神、道德和诚信等方面的教育指导,敦促其遵守留学地法律法规,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回国后,应进行考核,确保留学效果。
4.有关书面材料请务必于各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5个工作日前径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如遇申报材料不真实、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至网报截止日期仍不齐全、逾期提交等情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不予审核受理。
联系电话:0631-519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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