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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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环政办字〔2024〕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环翠区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环翠区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提升我区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2024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着力争创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水产养殖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国家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坚持稳产保供、创新增效、绿色低碳、规范安全、富裕渔民,围绕加强科学布局、拓展发展空间、优化养殖方式、改善养殖环境、强化生产监管、加大政策支持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着力提升产城融合协调发展水平,加快构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更好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

二、创建目标

2024年,完成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工作,全区水产养殖业生产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水产养殖生产管理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产品优质、产地优美、装备一流、技术先进的养殖生产现代化格局基本实现,建成全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示范样板。

三、重点工作

(一)合理布局养殖生产

1.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养殖证制度。全面落实威海市及环翠区两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按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确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稳定和保护水产养殖业发展空间。提高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效率,《水域滩涂养殖证》应发尽发,发证率达到100%。切实巩固养殖海域清理整顿成果,打击侵占养殖水域滩涂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拆除所辖海域无证养殖设施,保障养殖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

2.积极拓展深远海养殖空间。科学规划布局深远海养殖,引导近海养殖向深远海发展,鼓励开展重力式网箱、桁架类网箱及养殖平台、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研究探索形成规范有序的深远海养殖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

(二)推进绿色健康养殖

1.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健全水产养殖生产经营者数据库,以张村镇、孙家疃街道等适宜海域为重点,着力打造水产养殖核心示范区,核心示范区面积达1800公顷以上。实施标准化生产,养殖用水水质符合《NY5052-2001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大力推广深远海贝类生态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近海海珍品底播增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养殖生产单位均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水产健康养殖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

2.促进水产种业振兴。严格落实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巩固大菱鲆、牙鲆、刺参等水产苗种繁育优势,鼓励水产原种场开展智能化改造升级、新品种研发,培育打造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

3.提高养殖设施和装备水平。支持深远海大型养殖、自动饲喂、产品收集、疫病防治等设施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完善工厂化循环水和尾水处理设施,工厂化养殖80%(含)以上实现循环水。加强工厂化养殖尾水监测,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推进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强化产品质量监管

1.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加大产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力度。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养殖生产单位全面建立水产养殖生产、用药和产品销售三项记录制度,销售水产品附具产品标签达100%,产品可追溯。(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

2.强化投入品管理。严格落实兽药、兽用处方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严厉查处经营禁停用兽药、人用药、农药、假劣兽药以及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未批准投入品行为。落实兽医处方等制度,强化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水环境改良剂的使用,健全投入品使用记录和风险监测制度,加强养殖生产相关记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投入品的行为。确保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在98%(含)以上,且不合格样品的依法查处率达100%。(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3.加强疫病防控。加快推进威海市水生生物健康促进中心环翠区分中心建设,提高疫病防控和突发疫情处置能力。健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完善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全面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监督执法。建立乡村兽医备案制度,争取养殖单位聘用或配备1名(含)以上渔业乡村兽医或执业兽医,专职负责疫病防控工作。支持全国首批无规定疫病水产苗种场试点建设,鼓励水产养殖用疫苗推广,推进病死养殖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

(四)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1.建立全链条技术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增强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重要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和病害防治服务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

2.提高水产养殖生产组织化程度。支持水产养殖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引领带动技术应用推广、生产模式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引导发展企业、企业+养殖户、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发展渔业产业化经营联合体,推行“大渔带小渔”发展模式,实现养殖户与现代水产养殖业发展有机衔接,确保规模化经营的养殖面积达到全域养殖总面积的90%以上。(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

3.加强海洋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威海市信用海洋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创新行业监管方式,引导养殖单位合法合规经营。加强水产品品牌建设,鼓励养殖单位打造自主品牌,支持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加强绿色水产品品牌保护和宣传推介,提升我区水产品竞争力。(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4年1月—2月)

成立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实施小组,完善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积极争取威海市海洋发展局等上级部门支持,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启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3月—6月)

根据本方案要求,对照《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考核验收标准及评分表》,统筹全区资源,按照职能分工,细化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制度落实,认真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均能符合创建要求。

(三)申报阶段(2024年7月)

根据农业农村部及省农业农村厅通知要求,编制完成示范区创建申报材料,申请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环翠区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海洋发展局,负责示范区创建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大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投入,积极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等项目建设。发挥财政投入引导作用,加大重点水产养殖项目推介,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三)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养殖单位的创建积极性,整合各方资源配合做好创建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要求,明确落实工作职责及各阶段具体工作重点,整合渔业推广、科研、执法等机构的力量,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指导养殖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完成创建工作,更好发挥示范作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养殖单位积极参与、各部门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加强养殖技术培训及人才培养,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我区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的意义及工作动态,保障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威海市环翠区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威海市环翠区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静茹  区政府副区长、区计生协会会长

副组长:刘瀚彭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杨亚辰  区海洋发展局局长、党组书记

成   员:焦  鹏  区海洋发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区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徐  冬  区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邢  健  区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刘海宁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志清  区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区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于  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张春宝  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邓晓伟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环翠区大队大队长

            范  巍  张村镇人大副主席

            刘  兵  竹岛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王维克  孙家疃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海洋发展局,杨亚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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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海洋
  • 发文机关: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
  • 成文日期:2024-02-05
  • 公开发布日期:2024-02-05
  • 发文字号:威环政办字〔2024〕1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环翠区海洋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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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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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发布日期:2024-02-05
    • 发文字号:威环政办字〔2024〕1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环翠区海洋发展局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环政办字〔2024〕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环翠区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环翠区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提升我区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2024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着力争创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水产养殖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国家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坚持稳产保供、创新增效、绿色低碳、规范安全、富裕渔民,围绕加强科学布局、拓展发展空间、优化养殖方式、改善养殖环境、强化生产监管、加大政策支持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着力提升产城融合协调发展水平,加快构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更好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

    二、创建目标

    2024年,完成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工作,全区水产养殖业生产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水产养殖生产管理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产品优质、产地优美、装备一流、技术先进的养殖生产现代化格局基本实现,建成全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示范样板。

    三、重点工作

    (一)合理布局养殖生产

    1.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养殖证制度。全面落实威海市及环翠区两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按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确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稳定和保护水产养殖业发展空间。提高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效率,《水域滩涂养殖证》应发尽发,发证率达到100%。切实巩固养殖海域清理整顿成果,打击侵占养殖水域滩涂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拆除所辖海域无证养殖设施,保障养殖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

    2.积极拓展深远海养殖空间。科学规划布局深远海养殖,引导近海养殖向深远海发展,鼓励开展重力式网箱、桁架类网箱及养殖平台、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研究探索形成规范有序的深远海养殖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

    (二)推进绿色健康养殖

    1.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健全水产养殖生产经营者数据库,以张村镇、孙家疃街道等适宜海域为重点,着力打造水产养殖核心示范区,核心示范区面积达1800公顷以上。实施标准化生产,养殖用水水质符合《NY5052-2001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大力推广深远海贝类生态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近海海珍品底播增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养殖生产单位均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水产健康养殖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

    2.促进水产种业振兴。严格落实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巩固大菱鲆、牙鲆、刺参等水产苗种繁育优势,鼓励水产原种场开展智能化改造升级、新品种研发,培育打造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

    3.提高养殖设施和装备水平。支持深远海大型养殖、自动饲喂、产品收集、疫病防治等设施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完善工厂化循环水和尾水处理设施,工厂化养殖80%(含)以上实现循环水。加强工厂化养殖尾水监测,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推进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强化产品质量监管

    1.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加大产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力度。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养殖生产单位全面建立水产养殖生产、用药和产品销售三项记录制度,销售水产品附具产品标签达100%,产品可追溯。(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

    2.强化投入品管理。严格落实兽药、兽用处方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严厉查处经营禁停用兽药、人用药、农药、假劣兽药以及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未批准投入品行为。落实兽医处方等制度,强化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水环境改良剂的使用,健全投入品使用记录和风险监测制度,加强养殖生产相关记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投入品的行为。确保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在98%(含)以上,且不合格样品的依法查处率达100%。(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3.加强疫病防控。加快推进威海市水生生物健康促进中心环翠区分中心建设,提高疫病防控和突发疫情处置能力。健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完善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全面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监督执法。建立乡村兽医备案制度,争取养殖单位聘用或配备1名(含)以上渔业乡村兽医或执业兽医,专职负责疫病防控工作。支持全国首批无规定疫病水产苗种场试点建设,鼓励水产养殖用疫苗推广,推进病死养殖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

    (四)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1.建立全链条技术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增强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重要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和病害防治服务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

    2.提高水产养殖生产组织化程度。支持水产养殖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引领带动技术应用推广、生产模式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引导发展企业、企业+养殖户、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发展渔业产业化经营联合体,推行“大渔带小渔”发展模式,实现养殖户与现代水产养殖业发展有机衔接,确保规模化经营的养殖面积达到全域养殖总面积的90%以上。(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

    3.加强海洋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威海市信用海洋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创新行业监管方式,引导养殖单位合法合规经营。加强水产品品牌建设,鼓励养殖单位打造自主品牌,支持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加强绿色水产品品牌保护和宣传推介,提升我区水产品竞争力。(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4年1月—2月)

    成立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实施小组,完善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积极争取威海市海洋发展局等上级部门支持,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启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3月—6月)

    根据本方案要求,对照《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考核验收标准及评分表》,统筹全区资源,按照职能分工,细化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制度落实,认真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均能符合创建要求。

    (三)申报阶段(2024年7月)

    根据农业农村部及省农业农村厅通知要求,编制完成示范区创建申报材料,申请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环翠区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海洋发展局,负责示范区创建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大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投入,积极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等项目建设。发挥财政投入引导作用,加大重点水产养殖项目推介,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三)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养殖单位的创建积极性,整合各方资源配合做好创建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要求,明确落实工作职责及各阶段具体工作重点,整合渔业推广、科研、执法等机构的力量,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指导养殖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完成创建工作,更好发挥示范作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养殖单位积极参与、各部门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加强养殖技术培训及人才培养,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我区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的意义及工作动态,保障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威海市环翠区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威海市环翠区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静茹  区政府副区长、区计生协会会长

    副组长:刘瀚彭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杨亚辰  区海洋发展局局长、党组书记

    成   员:焦  鹏  区海洋发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区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徐  冬  区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邢  健  区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刘海宁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志清  区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区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于  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张春宝  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邓晓伟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环翠区大队大队长

                范  巍  张村镇人大副主席

                刘  兵  竹岛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王维克  孙家疃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海洋发展局,杨亚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