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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530/2024-00031 发布单位: 威海市体育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4-0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文字解读|《威海市新建居住社区配套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 威海市体育局
时间: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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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新建居住社区配套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健康中国国家战略,规范威海市新建居住社区配套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080-2018)《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威海市体育局牵头起草了《威海市新建居住社区配套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威海市新建居住社区配套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起草依据和过程。

2023年年初,市体育局启动《细则》起草工作,在系统梳理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对新建居住社区配套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等内容进行研究论证,经过与规划、住建、行政审批部门多次专题调研讨论,反复修改,完成了《细则》草案的起草工作。随后2次书面征求规划、住建、行政审批部门意见,并针对以上3个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细则》。

《威海市新建居住社区配套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细则》共5章23条。第1章为总则,明确了起草的基本依据、基本概念、基本职责和基本原则,明确细则适用范围为威海市范围内新建居住社区配套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明确体育、住建、规划、审批等部门职责,形成部门联动、要点把控、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2章规定了规划标准。明确了新建居住社区配套体育设施规划工作流程,明确了各职能单位在各环节中的任务分工。

第3章规定了建设标准。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实施配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新建居住区建设完成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体育部门参与联合验收。

第4章规定了移交和使用管理标准。新建居住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与社区配套公共体育设施的产权归属方全体业主签订移交协议,由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人承担社区配套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

第5章为附则,规定了《细则》未尽事宜,按照现行国家及山东省、威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以及施行时间。

《威海市新建居住社区配套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新建居住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及管理措施。

《细则》明确新建居住社区须按照室外人均用地面积达到0.3平方米以上或室内人均建筑面积达到0.1平方米以上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制度须在醒目位置公示张贴,明确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监管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确保标识明显、设置规范、管理开放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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