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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章来源: 威海市林业局
时间: 2023-12-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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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征集结果反馈

            为加强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现将《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在意见征求期限内(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8日)向威海市林业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5173617

    邮箱:shidike@wh.shandong.cn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角山巷8号



    威海市林业局

    2023年12月28日


    《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一、规划范围与面积

    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由烟台市蓬莱阁景区、威海市刘公岛和成山头景区3个景区组成,总面积109.90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5.8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04.05平方公里。

    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5′34″—122°42′20″,北纬37°23′18″—38°52′30″。核心景区面积8.05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37平方公里,海域面积6.68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7.32%。

    二、性质定位

    以海湾岬角、海蚀地貌、海市蜃楼等自然景观为风景特征,以仙境文化、海防文化、帝王巡游等人文景观为内涵,集资源保护、游览观光、爱国教育、文化探源、休闲度假、科学考察等功能于一体的海滨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2035年。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四、保护规划

    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保护区,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一级保护区与核心景区范围一致,规划面积8.05平方公里。其中,蓬莱阁景区6.88平方公里,刘公岛景区0.80平方公里,成山头景区0.37平方公里。一级保护区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二级保护区规划面积100.96平方公里,其中,蓬莱阁景区74.25平方公里(包括陆域1.15平方公里,海域73.1平方公里),刘公岛景区26.50平方公里(包括陆域2.22平方公里,海域24.28平方公里),成山头景区0.21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

    三级保护区规划面积0.89平方公里,其中,蓬莱阁景区0.02平方公里,刘公岛景区0.52平方公里,成山头景区0.35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为控制建设范围。

    五、游赏规划

    风景名胜区日游客容量为6.2万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12.4万人次,其中蓬莱阁景区日游客容量为2.4万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4.8万人次;刘公岛景区日游客容量为3.2万人,日极限游客容量为6.4万人次;成山头景区日游客容量为0.6万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1.2万人次。

    刘公岛景区规划思路:加强对历史文物古迹的保护、恢复和整治;保护海岛森林、海蚀崖岸;有选择地恢复英租威海卫历史优秀建筑;整治南岸东侧海滨周边环境,合理设置海上游览线路将刘公岛、日岛、小石岛、海驴岛、鸡鸣岛等岛屿联系起来,丰富整个景区的游览活动;对东村建筑进行提升改造,建设旅游配套民宿。

    成山头景区规划思路:加强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环境卫生管理条件和各项安全防范保护措施,保护好独特的海蚀地貌;完善景区旅游配套设施。对景区入口处进行改造提升,建设游客中心和生态停车场,绿化覆盖率达到50%;在游客中心南侧建设民宿和观景驿站,对现状海景度假酒店结合民居进行适当的改造和扩建;拆除部分现状滨海游步道,对滨海游步道进行重新规划建设;加强基岩海岸的管理,保持礁石和岩体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保持景区的自然风貌;对现状海景度假酒店结合民居进行适当的改造和扩建。

    六、设施规划

    1.道路交通规划

    景区间综合交通主要分为海路和陆路两种方式,海路主要以蓬莱阁景区作为风景名胜区的海上交通枢纽,建立从蓬莱阁景区至刘公岛和成山头景区的海上联系;陆路交通主要通过现有烟台市至威海市的多条高速公路以及国道、省道进行联系,通过由蓬莱阁景区至成山头景区的滨海大道,顺应海岸线,形成方便快捷的陆上交通。

    刘公岛景区主入口设置在刘公岛南岸中部客运码头处,规划在岛南岸线东南部建小型游艇码头,以及提升改造现状的东岸码头作为景区次入口;小型游艇码头东侧建小型货运码头,并留有登陆艇靠岸泊位;岛内交通以步行为主,允许无污染环保型车辆通行。增设旗顶山炮台与北侧环山路连接的游步道。

    成山头景区在省道S302与海港路交汇处设置主要出入口并设生态停车场1处,在景区北部海港路处设置次出入口;景区内部交通以步行和无污染环保观光车为主,禁止其他机动车辆进入。重新规划滨海游步道,新建成山观遗址—国际灯塔步道、成山观遗址—拜日台步道、英军码头遗址步道、游客中心-南岸小岛步道。

    2.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根据游人发展规模预测,近期(至2025年)日游客量2.51万人,年游人规模753万人。远期(至2035年)日游客量4.09万人,年游人规模1227万人。

    在蓬莱阁、刘公岛、成山头三个景区主要入口处各设置游客中心1处;旅游点20处,其中蓬莱阁景区6处、刘公岛景区9处、成山头景区5处;在主要游览景点附近设置服务部24处;在各景区主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

    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设施总用地规模为23.88公顷,主要为刘公岛景区新增供电所东旅游点和物业公司东北旅游点,成山头景区游客中心、海滨度假酒店、观海驿站、民宿等配套旅游服务设施;蓬莱阁景区利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改造,不新增旅游服务设施用地,风景名胜区内总床位控制在860床以内,餐位数控制在2340位以内。

    七、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

    刘公岛景区:景区内1个居民点(东村)规划为控制型,东村人口和村庄建设用地保持不变,控制在65人以内;外单位驻岛人员随着外单位的迁出逐步减少,外单位驻岛人员人口控制在1000人以内。至2035年刘公岛景区人口控制在1065人以内。

    成山头景区:人口保持现状不变,村庄建设用地保持不变,至2035年人口控制在41人以内。

    依法维护风景名胜区内原住居民的合法权益,合理调控居民点建设和人口规模,可将村庄建设用地改造为游览服务设施用地,要加强规划协调与控制,有效控制其发展规模。

    八、相关规划协调

    本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相协调;规划要求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严格保护,重叠区域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的要求。

    九、近期规划实施

    1.刘公岛景区

    (1)加强全岛生态环境保护,改善环境卫生管理条件和各项安全防范保护措施;

    (2)加强中日甲午战争纪念地的历史氛围,并按核心景区要求实施保护;

    (3)提升改造客运码头侯船厅,完成游览设施区东南部英租建筑的修缮及海水浴场的建设;

    (4)对岛北部海蚀地貌按一级保护区要求实施保护;

    (5)实施管道天然气工程,新增海底供水管道;在景区建设CNG气站及燃气系统,利用燃气取暖。

    2.成山头景区

    (1)加强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环境卫生管理条件,保护好独特的海蚀地貌;

    (2)对景区入口处进行改造提升,建设游客中心和生态停车场,绿化覆盖率达到50%;

    (3)拆除部分现状滨海游步道,对滨海游步道进行重新规划建设;

    (4)对现状海景度假酒店结合民居进行适当的改造和扩建。


    附件: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pdf


    《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编制情况说明



    现将《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编制情况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

    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是1988年经国务院批复设立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包括威海市刘公岛、荣成市成山头、烟台市蓬莱阁三个景区。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的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根据国家、省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威海市林业局组织编制完成了《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编制依据

    1.《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 年修订);

    2.《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7 年)。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3)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 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2 号);

    6.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2〕99 号);

    7.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关于切实加强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监字〔2020〕41 号);

    8.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110 号);

    9.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137 号)。

    三、编制过程

    为确保《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先后组织对景区实地走访调研,多方位了解风景名胜区管理和建设情况,全面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完成了《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

    四、编制意义

    为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利用和建设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五、主要内容

    《总体规划》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总则、保护规划、游赏规划、设施规划、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相关规划协调、近期规划实施等八项内容。

    规划界定了风景区和核心景区的范围边界,明确了风景资源的类型和特色,评价资源价值和等级,形成了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定位。

    风景名胜区实施分级控制保护,根据保护培育规划的目标和要求,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保护区,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明确了严格禁止建设范围、严格限制建设范围和控制建设范围。

    在风景游赏规划中,提出了风景区保护与发展目标,确定了游客容量,并对各景区的景观特色、游赏内容、规划要点进行详细的规划。

    设施规划包括道路交通规划、旅游服务设施规划、基础工程规划等。在道路交通规划中,对风景区内外交通进行布局,内部交通根据游线组织适当增加游览道路,对各个景区和主要景点进行连接;在旅游服务设施规划中对旅游服务设施进行详细布局,明确旅游设施分级、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和建设要求。

    在相关规划协调中,与土地利用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其他自然保护地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相关规划及管理规定进行了衔接与协调。

    风景区实行分期发展,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在近期规划实施中,明确近期规划重点及建设项目,保证未来各项建设的有序进行。

    六、其他事项

    解读单位:威海市林业局

    联系人:梁新科

    联系电话:0631-5173617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市林业局于2023年12月28日起,通过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林业局网站公布了《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2024年1月28日,未收到社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社会各界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威海市林业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