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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_其他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4-01-15
    • 公开发布日期:2024-01-15
    • 发文字号:威环发〔2024〕1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威环发〔2024〕1号


    市政府:

    2023年,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各级工作要求,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严格法治责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切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全面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组织、指导和协调,压实各责任单位法治建设责任2023年,局党组研究部署法治工作3次,领导班子开展专题述法1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专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300余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强化法治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系统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组织新入职公务员、新提任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参加法治素养考试,以考核促执行,压实各区市法治建设责任,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保障依法规范行政。一是完善普法制度建设。按照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求,印发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布局,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实现普法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积极推进“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聚合行政、司法力量,各部门从自身职能和优势出发形成工作合力,面对面答疑解惑,加快推动企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联合举办“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2次,解答企业急难愁盼问题100余个,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二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持续完善非现场执法体系,强化智慧监管系统运用,推行问题线上整改,压减现场执法一千余次,非现场执法占比同比提升15%以上。深入开展执法稽查,创新市县案卷评审机制,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生态环境案卷质量有效提高,省政府评选全省6大执法领域10份优秀执法案卷,我局1份案卷成功入选。三是强化应急管理制度建设。推进辐射、海洋、水等专项应急预案修编,指导全市1500多家重点污染源企业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登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建环境应急安全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对政策咨询、技术支撑、业务指导等方面的重要辅助作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拉练应急队伍2000多人次,检验应急物资完备性,以“演”促“练”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和水平,确保应急队伍随时拉得出、打得赢。

    (三)强化制约监督,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提升合同管理工作质效,严格落实《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2023年送审备案合同51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为全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争议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推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我局共配备公职律师6名,2023年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审查各类文件77件。二是严格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生态环境部门权责清单,截至目前,共认领生态环境部门权责事项206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实行打捆审批、产业园区自行监测公开等事项,降低企业环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2023年未出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做法。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强化网站平台建设,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

    (四)严格依法履职,确保依法规范执法。一是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和开展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涉废、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等专项行动,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2023年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智慧监管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综合执法监管等,共检查企业3172家次,发现问题企业1986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21件,行政处罚金额1046余万元。执行处罚裁量基准,严守不予处罚清单,截至目前共减免处罚49家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做好企业生态环境问题的及时发现、处理和帮扶工作。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执法公开,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案件情况。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执法大练兵工作,持续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严打严重环境违法犯罪、日常监督执法等重点工作。开展法律法规答题竞赛,帮助执法人员找出法律法规运用中的短板和不足,提升普法、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严禁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现象发生。一旦发现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行为,及时查处、严厉打击。三是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办理环境信访举报件5704件,完善环境信访“清单+闭环”、“分类+分级”机制,确保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查彻底、改到位,重点交办信访案件办结率100%,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2023年度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表现突出集体。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100%,开展旁听庭审活动4次,充分发挥旁听庭审活动“审理一案、规范一类、教育一片”的示范作用。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基层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有的认为只是法治科室、执法队伍的职责,参与度不高;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不强,执法水平不高,执法不规范的情况偶有发生。

    (二)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教育及宣传队伍力量薄弱,组织集中学习时照本宣科较多,深入浅出分析讲解较少;法治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内容乏味、形式呆板、创新不足,发明白纸、拉横幅等形式多,法律解读、以案释法等形式少;法治宣传长效机制不健全,多在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关键节点进行集中普法宣传,而在日常工作中宣传力度不够。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以及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领导小组负责加强组织、指导和协调,压实各责任单位法治建设责任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系统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确保了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

    (二)坚持带头学法用法,提升法治意识。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以及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把法治教育融入上党课、讲业务活动中,采取召开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着力培养和提高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法律法规考试、新录用公务员积极参加全省干部政德教育网络专题培训班,使领导干部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引领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学以致用、融会贯通。

    (三)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严格依法履职。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积极接受市人大监督,2023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询问会议,对《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威海市山体保护条例》《威海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三部地方性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我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现场回答,顺利通过问询且满意度较高。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全局现有148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开展“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强化同其他监管部门检查结果运用、共享,坚持问题导向,做好企业生态环境问题的及时发现、处理和帮扶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扎实做好信访工作,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效能。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治保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坚持把法治工作纳入考核,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治素养。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必学内容,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尊崇法治、依法行政。

    (三)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实施精准普法。突出重点宣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着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与生态环境系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得做好普法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的推进工作,了解不同群体的关注点,做到有的放矢、分类施教。针对企业员工,就企业关心的规章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等方面法律,开展服务企业政策辅导宣讲等。针对城乡居民,着重围绕群众关心的生活垃圾分类、环保活动,组织到大的社区、城市广场等进行公益普法,培养一批先进社区、小学、志愿者服务队先进环保典型。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系统内,举办法律考试、业务培训、练兵比武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拓宽普法渠道。不断探索普法新路径,打造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传统与新型模式共同发力的宣传形式,着眼于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普及宣教的全民性、全面性、系统性和持续性机制建设。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系统内部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创新发展与增强实效协同,开展多形式、多方位、全过程普法。把近年新修订实施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在法律公布实施前后开展集中宣传。建立普法长效机制,除在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关键节点按照要求进行集中普法宣传外,要更加注重日常工作中的普法宣传,列出宣传台账,开展有特色、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发挥互联网和新媒体在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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