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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137/2023-04774 发布单位: 威海市教育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教育局
时间: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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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山东省教育厅等18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重点项目清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威海市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

、出台目的

制定《工作方案》就是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努力破解制约乡村教育发展的困难问题,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方案》提出,到2027年,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乡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增强、所辖区市全部创建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工作目标;到2035年,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引领乡村振兴的功能充分发挥、乡村教育现代化全面实现。

、重要举措

一是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落实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机制,2023年,乡村学校全部“一校一案”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责任。推进乡村“四个校园”建设,2025年,全市乡学校省级文明校园比例达到2%,市级文明校园比例达到42%,实现乡村绿色校园全覆盖建设省、市、区市三级乡村书香校园50所,实现省、市、区市三级乡村温馨校园全覆盖,强化校园环境育人功能。

二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到2025年,打造省、市两级教育强镇筑基试点乡镇20个。实施强校扩优行动,2023年乡村学校结对共建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25年实现结对全覆盖。全面落实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威海教育名家工作室和“四名工程”人选工作室帮扶乡村校和城乡一体化教研三项制度。

三是优化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调整优化乡村学校布局规划,对标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制定幼儿园规范化建设工作规划,到2027年,尚未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的7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面达标。

四是建强乡村校长教师队伍。选优培强乡村校长,到2027年,县域内45周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含副校长)原则上达到50%以上。提高乡村教师招聘岗位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逐步配齐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进一步实施乡村学校校长助力工程和乡村学校骨干教师助力工程,深入开展“质量下乡百校行”活动,提升乡村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校长的学校治理水平。

五是提升县域高中阶段教育水平。构建优质高中与薄弱高中协同发展机制,省市级特色高中、学科基地学校至少帮扶1所薄弱学校,实施普通高中强科培优行动,“十四五”期间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分别至少打造1个省级普通高中学科基地1所特色高中,促进特色多样办学。提升县域中职学校服务乡村振兴水平,鼓励主动对接高职院校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为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六是打造乡村学校办学特色。深化乡村学校课程教学改革,全面建设“达标课堂”,确保乡村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到2025年,25%以上的乡村学校创建为市级特色学校。每年遴选建设一批乡村学生研学基地。实施“乡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结合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和校外实践教育活动,开拓乡村学生视野。

七是加强乡村特殊儿童关爱。保障乡村特殊儿童受教育权益,落实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指南,实施“希望小屋”“希望学堂”等公益项目,促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全面成长发展。健全乡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常态监测机制,保障学生完成学业。

、《工作方案》有哪些创新突破?

《工作方案》在全面贯彻落实省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市乡村教育发展的现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进行了诸多创新突破,例如:更加注重校园育人环境打造,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立足我市实际,提出到2025年,“全市乡村学校省级文明校园比例达到2%,市级文明校园比例达到42%”、“实现乡村绿色校园全覆盖”、“建设省、市、区市三级乡村书香校园50所”、“实现省、市、区市三级乡村温馨校园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更加注重教育质量,明确了全面落实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威海教育名家工作室和“四名工程”人选工作室帮扶乡村校和城乡一体化教研三项制度依托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推动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在乡村学校的推广应用和本土转化;更加注重教育保障,明确了2027年所有乡镇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Ⅱ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2026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等。

    政策解读人:匡乃涛,联系电话:0631-581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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