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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对多领域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补助

7月20日,记者从市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印发。《意见》提出,对发展粮食生产、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水产苗种繁育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补助。

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邓炳奎介绍,《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并针对风险防控机制、快速代偿机制、激励政策和精准贴息政策四个方面做了突破。

《意见》提出,在原政策基础上新增市级承担2成分险比例,争取省农担优化反担保措施、简化审批程序等政策倾斜,进一步撬动涉农信贷规模增加。同时,将市县财政应分担代偿资金通过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专户垫支,再通过预算安排方式予以补齐,提高相关工作效率。

根据《意见》,我市将对合作银行、县级农担工作进行考核,并落实相应奖励;成效突出的农业信贷担保产品及农业龙头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产品也有机会获得适当奖励。

据介绍,随着《意见》的正式施行,此前全面的担保费补助政策将调整为精准的贴息政策,即对发展粮食生产、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水产苗种繁育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补助。

《意见》中对新增发展粮食生产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给予最高3%财政贴息补助,降低粮食生产贷款成本;对新增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给予最高2%财政贴息补助,将有效推动农村集体增收和农民增收;还加大了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支持力度,对新增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给予最高2%的财政贴息补助。“通过扶持发展专业化、市场化、多元化的社会化服务带动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为解决‘谁来种粮、如何种粮’问题提供了信贷解决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农业农村事务中心主任徐发荣说。

《意见》规定,对新增发展水产苗种繁育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给予最高2%财政贴息补助。针对本项贴息补助政策需要具备的准入条件,市海洋发展局副局长高涛在发布会上作了解答:“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企业等水产苗种生产经营主体向农业担保合作银行申请用于生产经营的300万元以下贷款均可享受本项财政贴息补助。已享受其他财政贴息政策的贷款,不再享受本项贴息政策。”

我市是全国渔业大市,渔业企业融资需求多。近年来,我市与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威海管理中心等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对接机制,积极推进落实渔业产业发展信贷。2022年,共为我市2648户渔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20.1亿元担保贷款,有效推动我市海产品捕捞、养殖、加工等产业发展。

发布会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郑斌公布我市金融监管部门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农业信贷投入、提升涉农金融服务质效的最新数据——2023年全市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15%。截至目前,今年新增涉农贷款191.99亿元。

省农担威海管理中心负责人周晓阳介绍了三种农担业务具体办理方式。目前,农担办事处均设在各区市财政部门,市内各主要银行也可办理农担业务。(来源:  威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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