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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13776Q/2023-02118 发布单位: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全市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等2个方案解读

来源: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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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威海市应急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等2个方案的通知》(威应急发﹝2023﹞12号),就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工矿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做出具体部署。现就《全市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分别解读如下:

一、《全市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5月12日,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印发《全省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全省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求各市配套制定方案,切实推动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制定依据

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关于印发〈全省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字〔2023〕54号),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安发〔2023〕12号)《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

(三)出台目的

部署开展全市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分别是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保障。

1.工作目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按照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总结提高等四个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通过整治行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工作重点。一是,突出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第一责任,抓好非煤矿山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二是,狠抓严格执法,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坚决杜绝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区市党委政府的综合督导,压实责任、专题推进

3.工作保障。从组织领导、加强隐患督办、加强宣传引导等3个方面入手,推动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抓实见效。

(五)政策解读人

解读人:市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科张兵奎,联系电话:0631-5210779。

 

二、《全冶金等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5月13日,省应急厅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鲁应急字〔2023〕55号),部署开展全省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求各市配套制定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二)制定依据

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全省冶金等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字〔2023〕55号),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安发〔2023〕12号)《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等。

(三)出台目的

部署开展全冶金等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通过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分别是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

1.工作目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按照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总结提高等四个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通过整治行动,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全面排查整治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工作重点。一是狠抓主体责任落实。通过抓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落实、全员责任落实、危险作业整治、外包外租整治、全员培训整治、制度措施落实、应急救援演练等,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二是排查事故隐患。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省应急厅制发的专项检查表,全面排查有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

3.工作要求。一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负责人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二是,严格执法处罚,抓好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三是,加强调度总结,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总结专项排查整治的经验做法、创新措施、典型案例等,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排查整治向纵深发展。

(五)政策解读人

解读人:市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科张兵奎,联系电话:0631-521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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