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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3-03-03
    • 公开发布日期:2023-03-06
    • 发文字号:威人社字〔2023〕5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威海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人社字〔2023〕5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

    现将《威海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才创新发展院)


    威海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各类专家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的作用,切实帮助乡村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试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威海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建设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统筹省、市、区三级专家资源,帮助基层柔性引进人才,引导专家深入基层,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地解决基层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持续有力的人才支撑,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3月底前,各区市人社部门分别牵头组建1支具有地域特色,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研发创新能力、技术指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队伍。各区市人社部门联合科技、农业农村、海洋发展、文化旅游等部门围绕产业、文化、生态等方面选择重点服务对象,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以及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专家优势确定需要解决的重点服务课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课题攻关,着力解决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实现基层科技创新应用能力显著增强、基层主导产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等目标。

    三、建设措施

    (一)组建“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

    各区市应精准聚焦基层产业发展和社会建设需求,以“供需对接、双向选择、项目带动”为原则,坚持政治可靠、业务精湛、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基本标准,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选择的方式遴选一批研究成果丰硕、专业特长突出、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专家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组建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

    1.组建条件

    专家服务团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扎实的业务能力,服务乡村意愿强烈,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基层工作生活环境。主要对象为:

    (1)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

    (2)在农业、科技、海洋、文化、旅游、规划和管理等行业领域具有较深造诣的专家学者;

    (3)科研院所、驻威高校、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业技术人员;

    (4)乡村振兴首席专家;

    (5)在某行业或领域上取得较大成绩,有公益心、有归属感、有使命感的外出乡贤代表等。

    2.组建程序

    (1)招募专家。请各区市围绕本地乡村振兴重点需求,结合基层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招募现代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乡村规划、农业生产和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加工流通、海洋渔业等方面的专家,于3月20日前组建1支“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队伍,其中每支队伍成员不少于5人。

    (2)确定课题。请各服务团结合各自优势特色,通过揭榜挂帅、单位自荐、专家推荐等方式,选择重点服务单位,组织服务团专家积极与服务单位沟通联系,针对产业发展和社会建设中遇到的瓶颈问题共同研究确定服务课题,进行专项攻关。

    (3)对外公布。市人社局汇总各区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成员名单、重点服务对象名单和服务课题清单,分别形成威海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专家储备库以及威海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服务对象清单、服务课题清单,并对外公布。请各区市于3月底之前将服务团专家信息一并录入“专家服务基层一体化信息平台”中的“专家智库”版块,推动专家资源在全省范围内共享。

    (二)“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服务内容

    威海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统筹协调与推进调度,各区市人社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服务团各类日常事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服务团设团长1名,由服务团内部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开展服务基层工作和召开工作会议。各团长应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组织服务团专家汇报工作情况以及服务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等,并汇总上报至对应区市人社部门或有关单位协调解决。各专家服务团的服务内容为:

    1.指导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各服务团应深入基层,摸清基层产业发展基础,研判产业发展现状,梳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做强主导产业,发展特色经济,为服务对象送技术、送服务,提高基层创新能力与经济效益。

    2.开展技术服务。根据服务对象产业发展需求,合理制定年度服务计划,专家服务团成员应定期为服务对象现场开展技术服务,指导服务对象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新机具,确保服务计划落实落地。

    3.开展战略咨询服务。充分发挥高端专家对我市乡村振兴领域重大问题、重大决策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组织服务团专家参加乡村振兴领域战略研讨、学术交流、专家讲堂等活动,充分发挥“智囊”作用,及时解答疑惑,为服务对象“把脉问诊”。

    4.开展以才引才活动。发挥服务团成员各自领域内的同行、同学、导师等“朋友圈”资源,吸引更多专家到服务单位开展项目合作,帮助基层解决技术人员匮乏、科研能力不足等难题。

    (三)“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日常管理

    1.服务期限。专家入选乡村振兴服务团,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服务期内,专家每年参加的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

    2.考核评价。各个服务团应充分利用“专家服务基层一体化信息平台”,每次服务活动结束后,组织专家及时将引才用才成果情况和工作总结等上传至平台备案。年末,市人社局将结合服务团专家履行义务情况、服务乡村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服务团进行绩效评价。对专家服务基层作用发挥明显、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作出突出成绩的专家服务团,授予“威海市优秀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称号;对服务乡村过程中积极性高、服务效果显著的专家,授予“威海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3.宣传推广。各区市应深入挖掘和梳理服务团的先进事例,择优上传至“专家服务基层一体化信息平台”中的“宣传对接平台”,并通过区、市两级主流媒体多渠道宣传“组团式”服务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四、激励保障

    (一)合作收益。对服务团专家活动过程中开展的科研合作等,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与服务对象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形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

    (二)其他支持。各区市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专家服务团开展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市人社局对获评“威海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先进个人”称号的服务团专家,颁发“威海英才卡”,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市级各类重点人才选拔培养项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市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各服务团有效开展服务工作,强化工作沟通对接,为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精心组织,建立长效机制。各区市要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制定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形成专家选派、管理和跟踪服务的长效机制,推动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规范化、科学化和常态化。各区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建设实施方案应于2023年3月15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

    (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市要把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工作作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形成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