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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已整改完成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第十六批)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3-03-0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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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共26项问题,现有1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上报整改销号资料。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邮政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光明路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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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whhbdc@wh.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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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0631-5205839

反馈问题

省方案通过个别谈话和部门走访了解到,山东省一些部门和地方没有真正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有的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没有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缺乏正确的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解决生态环保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20132016年,山东省共召开202次省委常委会,研究议题757个,环境保护议题仅3个,2013年和2015年全年没有研究环保议题。

整改目标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实检验,积极推动大气污染协同治理,以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每次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省每次就生态环保工作召开重要会议、作出重大部署,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都要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坚持把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市委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内容。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各自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议题。各级各部门都要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并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议题。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教学重要内容。

(二)严明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威海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建立严格督办制度,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各级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汇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促进履职尽责。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倒逼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三)完善制度建设。对照督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巩固拓展环保督察成果,通过地方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推进环保制度体系建设,从制度上建立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全面清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废止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制度。分级建立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使守法守信者处处受益,使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加强政策保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实行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费。大力发展轨道交通,推动公交、环卫、邮政、快递、出租车等行业率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车,积极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五)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配强、配齐与新时代生态环保工作相适应的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强化高科技设备武装。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解决后顾之忧。加强教育培训,大力提升专业素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法队伍。

(六)强化资金支撑。把生态环保作为财政保障的重点之一,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节能环保支出不断增加。扩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覆盖范围,完善“五位一体”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构建激励相容、约束有力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采取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对环保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整改完成

情况

(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自第一轮中央督察组督察山东省反馈会议召开后,我市先后召开59次市委常委会会议、5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作出865次批示,安排部署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多次深入现场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纳入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威海行政学院)、山东威海干部学院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处级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培训内容。

(二)印发市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对50个部门、单位的445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予以明确,提升各级部门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加强审计监督,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修法,出台了海岸带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制定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等,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分绿、蓝、黄、黑四个等级建立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

(四)加强政策保障。严格落实《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科学编制威海市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总体方案,立足企业、行业及区域,统筹全市能耗指标,科学合理分解各区市双控任务目标,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方案落实落细。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监管。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统计上报工作,做好监测分析,引导企业合理用能。出台修订《威海市绿色工厂评价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加快推进“两高”行业能效改造提升等相关工作。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培训,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普及节能低碳知识,营造节能氛围。“十三五”期间,我市能耗双控工作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受到通报表扬。2021-2022年,我市均完成省定考核任务目标。积极推广交通领域新能源运输工具使用,除保留必要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和更新城市公共汽电车全部为新能源车辆;中心市区更新巡游出租车全部为清洁能源车型或者新能源车型。2021年全市新增60辆公交车,新增公交车新能源占比100%2022年,中心市区新增更新公交车辆88辆,全部为新能源公交车,并已全部投入使用;市区新增网约车906辆,其中新能源车辆901辆;巡游出租车更新114辆,全部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2023年上半年新增网约车1156辆,其中新能源车辆1144辆;新增巡出租车171辆,其中新能源车84辆。印发《威海市绿色出行创建工作方案》《威海市公交都市创建暨绿色出行创建验收工作方案》。加快全市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便群众出行。截至目前,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8994台,其中公共、专用充电桩1282台,个人充电桩7712台。

(五)执法人员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保障。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配齐配强执法设备,提升执法效能。加强教育培训,印发2023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制定详细的业务培训计划每年举办全市范围的执法大练兵培训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业务专题培训努力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法队伍。

大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通过落实奖惩机制、实施生态补偿,更好地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市财政局与多部门联合出台了《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威海市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实施方案》《威海市森林生态补偿实施细则(试行)》《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等,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环境保护监测能力,统筹推进土地、海洋资源的开发、保护和修复,擦亮精致城市的生态名片。2022年,荣成市获评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强县,乳山市滨海新区、文登区界石镇被命名为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南海经济开发区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