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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10J-DSJ/2023-04810 发布单位: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3-1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3〕3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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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保障支持作用,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保障人民健康的独特优势,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37号),根据文件相关要求,我们将文件予以转发,并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

二、相关要求

一是进一步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支付方式改革。在完善中医日间病房DRG付费办法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中医按DRG付费的管理办法。对需要长期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的康复病种适时开展基于患者需求导向支付模型(PDPM)的按床日付费改革,扎实推进中医DRG付费改革工作。二是支持医疗机构治疗性中药制剂使用。2024年1月1日起,将目前我市医疗机构治疗性中药制剂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超过15%的统一下调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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