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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长”联动守护湿地生态

12月25日,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林长+河湖长+湾长”湿地联合管护工作情况。自2022年7月出台《关于建立“林长+河湖长+湾长”湿地联合管护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三长”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逐步形成“三长协作、部门联动”的湿地保护管理新格局。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斌介绍,市林长办深入落实《意见》,建立湿地保护管理信息共享制度、湿地保护管理专家咨询制度和湿地保护管理协作制度,牵头组织各区市和湿地监管各有关部门开展湿地科普宣传、巡查巡护、调查监测和生态修复等工作,并发挥好湿地保护专家力量,为我市湿地规划编制、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专家论证工作。

此外,围绕自然保护地巡查、巡护、项目占用、资金投入和宣传教育五个方面,市林长办建立自然保护地长效管护机制,通过建立市、县、镇三级巡查巡护队伍,依托保护地监管,强化自然保护地范围的湿地资源管护。

在滨海湿地管护工作中,市生态环境局抓实入海排污口整治行动、入海河流水质改善行动、常态化“净滩”专项行动,通过“无人机+徒步”方式,对滨海湿地进行日常巡查。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将滨海湿地保护与修复作为美丽海湾创建的重要指标,推进五垒岛湾、桑沟湾、荣成大天鹅保护区等重要区域的湿地生态修复工作。

在河湖湿地管护工作中,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一方面强化河湖长体系和河长办机构效能,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河流水质治理等措施,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河湖长履职手册进行梳理更新,完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另一方面持续优化河湖管理机制,顺利完成2023年度市总河长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威海市河湖长制发展规划》《威海市河湖长制重点督办事项处置预案》等4个文件、2个名单,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湿地管理保护机制。

我市将继续出台《威海市湿地保护规划》《威海市湿地保护办法》等,确保湿地面积稳定,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来源:威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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