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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992/2023-04778 发布单位: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3-1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规范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养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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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我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配建机制和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建养由公交企业自行负责,存在选址难、投资大、多头管理等弊端。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养和使用管理,提高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建养效率,更好地促进城乡公共交通有序便民发展,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2110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规范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养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2110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制定本意见。

三、出台目的

为解决我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配建机制和职责分工不明确,建养全由公交企业负责等弊端,理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养使用程序,提高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建养效率,更好地促进城乡公共交通有序便民发展。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四部分,包括:明确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范围;明确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养职责;分类理顺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审核程序;保障措施。第一部分明确了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范围。第二部分明确了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养职责。第三部分分类理顺了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审核程序。分别对新建及改造市政道路前,新建及改造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前,根据公交企业或群众诉求需增设、搬迁、改造公交停靠站、首末站及候乘设施的,在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建设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型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馆)、公园等公共场所时,较大的公交枢纽站、综合客运枢纽、公交车停保场等项目建设时,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审核程序进行明确。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对加强联动协作、吸引社会投资、统筹用地保障、做好分类处置、鼓励开发利用、实现共享共用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五、政策解读人

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科,孙俊生,联系电话:0631-5215109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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