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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2023年威海市人民政府立法项目计划(草案)》意见的公告

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背景介绍
公开意见及建议

    为了提高年度立法项目计划的科学性,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地方立法的参与度,现将《2023年威海市人民政府立法项目计划(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1月15日前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司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其他立法项目建议的,应当明确立法项目的名称、规范的主要内容,以及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威海市统一路406号

    联系电话:5897300

    电子邮箱:fzbfzk@wh.shandong.cn


    威海市司法局

    2023年1月4日


    2023年威海市人民政府立法项目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

    (一)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3件)

    1.威海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若干规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月送审)

    2.威海市城乡供水安全条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2023年3月送审)

    3.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海事局,2023年3月送审)

    (二)调研项目(4件)

    1.威海市森林防火规定(责任单位:市林业局,2023年9月完成)

    2.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9月完成)

    3.威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公安局,2023年9月完成)

    4.威海市临街单位门前卫生和秩序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9月完成)

    (三)立法后评估项目(1件)

    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9月完成)

    二、政府规章项目

    (一)完成项目(2件)

    1.威海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1月送审)

    2.威海市燃气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送审)

    (二)调研项目(1件)

    威海市污水排水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水务局,2023年9月完成)

    (三)立法后评估项目(1件)

    威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2023年9月完成)

    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如确有必要、条件成熟并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的,有关部门可以适时提出。

    2023年威海市人民政府立法项目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

    (一)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3件)

    1.威海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若干规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月送审)

    2.威海市城乡供水安全条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2023年3月送审)

    3.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海事局,2023年3月送审)

    (二)调研项目(4件)

    1.威海市森林防火规定(责任单位:市林业局,2023年9月完成)

    2.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9月完成)

    3.威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公安局,2023年9月完成)

    4.威海市临街单位门前卫生和秩序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9月完成)

    (三)立法后评估项目(1件)

    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9月完成)

    二、政府规章项目

    (一)完成项目(2件)

    1.威海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1月送审)

    2.威海市燃气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送审)

    (二)调研项目(1件)

    威海市污水排水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水务局,2023年9月完成)

    (三)立法后评估项目(1件)

    威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2023年9月完成)

    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如确有必要、条件成熟并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的,有关部门可以适时提出。


    关于《2023年威海市人民政府立法项目计划(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为科学编制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威海市司法局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关于《2023年威海市人民政府立法项目计划(草案)》的意见建议。社会各界对计划予以支持和认可,对计划内容未提出意见。

    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威海市司法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