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威海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方面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海滨北路58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224534;传真:0631—522181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等途径将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92条,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1122条;官方微博共发布信息1348条,微信共发布信息434条,直接或间接回应社会关切问题126个,微博粉丝人数共计5.1万余人,微信粉丝9600余人;共向档案馆、图书馆提供政务公开纸质文件36份;共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参与2次行风热线,通过2次微访谈共发布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2件,均为网络平台申请件。所有申请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时限及时回复,办结率100%,无因依申请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要求,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在形成政府信息时,主办人员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科室负责人提出“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审查意见,并由分管领导予以审核,三层把关,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公开。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印发了《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申诉处理工作制度(试行)》《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威海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则>等制度的通知》等14项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宜的办理程序。
(四)平台建设
在门户网站上,开设“数据发布”版块,根据行业特点选定“春运及节假日每日数据统计”和“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运行分析”2个子栏目,为群众春运及节假日出行提供了有效参考,为行业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提供了数据支撑;开设“信用交通 .威海”版块,汇聚起“信用+交通+威海”的强大合力;开设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版块,链接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交通领域”栏目,集中展示企业概况、服务指南、监督渠道等出行信息,方便群众出行。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要求、 统一管理。建立完善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实时更新本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于1月28日公开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22年我局共2人专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召开3次政务公开培训班,就新修订的《威海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则》等制度、《威海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版)》、信息操作录入流程、依申请公开件办理、市县两级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进行了专题培训,培训人数34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3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0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51 | ||
行政强制 | 11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2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品牌创建成果有待巩固。2022年我局推出了“交通wei你行”政务公开品牌,打造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新高地。在政务新媒体方面,目前只实现了“公交查询”、“网约车合规查询”“出行早知道”3项便民服务功能,其他行业领域的便民服务措施尚未实现;在特色工作方面,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部门办公会议和政府开放日的力度还不够,动漫解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政策解读作品不多。
二是运维督导力度不够。门户网站部分模块信息发布存在滞后情况,影响群众及时高效获取有效政府信息。
2023年,我局将从如下几个方面改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补齐品牌创建短板,巩固品牌创建成果。在政务新媒体方面,聚焦“五大便民服务版块”和“出行早知道”话题,完善“客运网上购票”“驾培考服务”“机动车维修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在特色工作方面,加大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部门办公会议和政府开放日的力度,丰富完善解读形式,采取“一图读懂”、“视频解读”、“动漫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
二是加大运维督导力度,及时进行信息发布。我局将安排专人对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各模块进行全面梳理,建立自查整改机制,强化日常检查力度,安排专人每周、每月、每季度对发布内容抽查检查,切实提升内容发布的速度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共接到人大代表建议15件;共接到政协委员提案24件,对可以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均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市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2022年,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我局聚焦年度重点工作,着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新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交通wei你行”政务公开品牌。
(一)扎实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了14项政务公开制度,构建政务公开一体化工作格局,为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全面梳理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各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培训3次,培训34人次。
(二)创新做好政务公开品牌化建设。印发《威海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两年内完成“交通wei你行”政务公开品牌建设。推出了“公交查询”、“网约车合规查询”“出行早知道”3项新媒体便民服务功能和“信用交通.威海”门户网站模块。“交通wei你行”政务公开品牌在2022年度威海市网络优秀作品(人物)评选活动中获得“优秀网络创新力品牌”荣誉称号。
(三)持续做好政务公开特色活动。在政府开放日方面,深入探索政企民互动模式,展示全市公交行业建设风采,切实搭建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在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和县级层面创建工作。在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方面,主动靠前服务,2周内完成三轮次征求建议,推进工作扎实开展。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