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自然资源局,各区规划分局,机关有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威海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配合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结合工作实际,市局研究制定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 进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 分发挥部门职责,全力做好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自建房安 全专项整治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既是政治任务,也是民 生工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贵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在 党委、政府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领导下,立足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全力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
二、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按照职责分工,在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自然资 源和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在属地政府进行全面排查时, 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配合对土地性质、是否办理土地和 规划手续、违反规划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等进行认定;指导依法依规用地、规划,落实在用地、规划环节的审批监管责任;按职责做好违法查处工作;根据部门相关职贵,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在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时,同步参与开展相关工作 : 2023 年 6 月 20 日 前完成排查摸底 , 建立台账清单,边排查边整治,后期对各级交办转办及新发现的问题继续列入台账清单进行整治 ; 2024 年 6 月 20 日 前基本完成整治 , 消除重大隐患 , 其中, 对违法的要查处整改到位 ; 2024 年 12 月 20 日前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职责分工
各区市自然资源局、各区规划分局和各开发区管理办,与当地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衔接沟通,根据三定方案职责,全面参与做好辖区内的自建房排查 整治相关工作。
市局生态修复科、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要及时提出排除隐患的措施和建议;确权登记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做好房屋相 关登记手续的查询提供工作;耕地保护监督科,负责设施农业用 地上图入库的相关工作;调查监测科,负责土地现状地类认定及在长效机制建立中牵头做好“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使用有关工作;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负责提供数字赋能等 方面的服务;所有者权益科、开发利用科、空间规划科、用途管 制科、详细规划科、工程管理科,负责做好自建房土地、规划方 面政策指导支持和用地、规划的保障等工作;市自然资源综合执
法支队,负责做好部门职责范围内涉及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整改 有关工作。
各用地和规划审批相关单位,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与 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实现房屋 安全的闭环管理。随着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根据新情况对相关工 作任务进行分配和调整。
四、推进措施
紧密结合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突出重点、主动作为,围绕自建房建设的合法合规性,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配合开展全面排查,分类整治。
(一)配合开展自建房手续办理情况摸排。按照专项整治工作
要求,在各区市、开发区组织进行统一摸排时,全面梳理,重点排查本地自建房涉及的用地审批、规划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坚决查处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发现的自建房违法用地、违反规划等情况,该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该查处的要依法 坚决查处,该追究责任的依法追究责任,执法职能不在本部门的 要按照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确保履职到位。对发现存在违法 违规审批行为的,严肃处理。
(三)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要及时提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排除隐患的措施和建议。
(四)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用地审批、 规划许可、执法监管等多个环节查找问题,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做好安全监管,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范自建房安全风险隐 患。依托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建立健全地质灾 害应急预案和防范违法用地、违反规划建设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实现对新增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预警",做到有 序消化存量,坚决遏制增量。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各区市自然资源局、各区规划分局,及市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要严格履职尽责,搞好密切协作,确保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对自行排查办理、上级交办、其他部门转办等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报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自建房屋用地、规划的保障,要以需求为导向,畅通服务渠道,做好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释疑解惑,引导社会各界自觉遵守土地管理、规划许可、地灾防治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将本次整治工作同正在开展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形成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合力。
各区市自然资源局、各区规划分局和各开发区管理办,要主动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农业农村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共 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履行应有职责,加大对自建房安全问题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化解安全隐患。要强化组 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设备等保障。要及时汇总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重大问题随时向市局报告,确保部门承担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
附件: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组长:鞠 云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 友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向勇全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鞠朝传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都剑光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志涛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金辉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成 员: 于海涛 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邵锦光 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李 志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谷海江 环翠规划分局局长
许全亮 文登规划分局局长
江元钢 高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杜晓峰 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丛林临港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金继华 政策法规科科长
刘振义 调查监测科科长
臧 华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负责人
冯 雪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负责人
刘万鹏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
张启明 国土空间规划科负责人
李术伟 用途管制科科长
姜岩详细规划科负责人
岳萍萍 建设工程管理科科长
兰明祥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科长
刘潇 耕地保护监督科科长
胡明娜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于志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邵锦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