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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营商行|登记财产——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威海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 2022-08-18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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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威海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业务类型
威自然资发〔2022〕54号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管理
发文时间效力级别时效状态
2022年8月18日文件现行有效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威海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自然资源局,市局有关科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现将《威海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 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市集体上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改革工作,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 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19号)工作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解决集体产权土地权属不清的问题,防止和减少土地权属纠 纷,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合入库,建立健全集体 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和应用机制,实现集体土地确权登 记全覆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一)开展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完成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数据格式转换等工作,并将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 据库, 形成集 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 完成时限 : 2022 年 11 月底前)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相关区市(国家级开发区)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应建立档案移交、整理会商机制,合力抓好档案移交、梳理整合等工作。(完成时限 :2022 年12月底前)

 (二)集中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各单位要做好土地征收占用、土地权属调整等集体土地登记发证成果的更新工作。

一是对因征收导致全部或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等,报请同级人 民政府出具嘱托文件后,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集中办理注销或变 更登记。环翠区自然资源局及国家级开发 区管理办应对 2013 年1月1日后下发的土地 征收批准文件及其矢量数据进行整理 ,于2022年10月31日前移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是对农民集体互换、土地调整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 转移的,由村、镇两级审核同意后,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集体 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

三是对因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 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的,由村、镇两级审核 同意后,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完成时 限: 荣成市于 2022 年 11 月底前完成 , 其余区市及国家级开发区 2023年 3 月底前完成)

(三)积极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充登记工作。对尚未宪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区域,应按不动产登记标准要求组织开展补充调查,明晰权属界线,村集体、乡镇人民政府对未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区域进行审核核实后,各不动产登记机构集中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手续。在补充调查中,要处理好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边界与村行政调查边界的区别,按照同一集体土地所有权属性划定不动产单元,同时要做好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衔接,确保所有权权属界线调查成果一致。对存在土地权属纠纷的集体土地,力争调处到位,确实无法调处的,明确工作界限, 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中予以注明。(完成时限:荣成市 2022 年11 月底前完成 ,其余区市及国家级开发区2023年6月底前完成)

(四)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应用管理机制。

各单位要逐步建立健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和应用机制,在征收集体土地时,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拟征收土地 的所有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做好征收补偿工作。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后,未办理集体土地 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的,不得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 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前,应依法宪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 权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未登记或存在权属争议的,集体经营性 建设用地不得入市交易。( 完成时 限:2022年10月底前 )

自2023年7月起,市局将在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审批中对原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否巳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进行审查,确保拟供应土地权属清晰、无重叠。对开展集体土地依法征收的,自 2024 年起,各区市自然 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每年底组织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整理核实、查缺补漏,及时更新。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前谋划,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管委支持,落实经费,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环翠区自然资源局及各管理办应积极配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集体  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的补充调查、确权登记工作。荣成市作为我市工作试点 ,要于2022年11月底前将成果汇交到省自然资源厅 ; 其他区市应于 2023 年 6 月底前全部完成更新汇交任务。各单位应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于 2022年9月15日前将工作计划报市局确权登记科( 联系人: 霍凤芝,电话:5173048 )。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  8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