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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章来源: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2-08-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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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征集结果反馈

    为了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相关规定,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于2022917日前通过信件、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环翠区光明路92号

    联系电话:5815893

    电子邮箱: hbjjdcpqwrjkzx@wh.shandong.cn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818

     

    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区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相关规定结合市实际,对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以下简称禁用区)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禁用区范围

    本通告所指禁用区分为建成区和乡镇政府驻地区域。

    (一)环翠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成区:世昌大道与环翠路交汇处沿世昌大道至世昌大道与火炬南路交汇处以西、以北,沿火炬南路至火炬南路与城际铁路交汇处以东,沿城际铁路至科技路与城际铁路交汇处以北,沿科技路、S201至S201与广远路交汇处以北、以东,广远路—海峰路以南,S202以东,沿珠海路至S201与珠海路交汇处以北,沿S201至S201与温泉西路交汇处以东,沿温泉路至温泉路与威青一级公路交汇处以北,沿威青一级公路、海埠路至海埠路与崮山路交汇处以西、以北区域。

    乡镇政府驻地区域:张村镇政府驻地区域是指环翠路—珠江

    街以东,黄河街以南,科技路以西,沈阳路以北区域;羊亭镇政府驻地区域是指平苑路以东,海峰路西延以南,海利达路以西,和兴路以北区域;温泉镇政府驻地区域是指威青一级公路以东,工友路以南,昱威路以西,温泉路以北区域;桥头镇政府驻地区域是指桥兴路以东,桥顺路以南,石家河以西,303省道以北区域;初村镇政府驻地区域是指初村河以东,驾山路以南,镇海路以西,石岭路以北区域;泊于镇政府驻地区域是指海林路以东,成大路以南,石家河以西,镇政府南道路以北区域。

    (二)文登区

    建成区:柳林河沿线河道以东九里水头河以南虎山路以西206国道以北区域

    乡镇政府驻地区域:文登营镇政府驻地区域是指镇政府西道路以东,文登营中学以南,教场东村以西,天润路以北区域;大水泊镇政府驻地区域是指中心卫生院以东,军民路以南,实验学校以西、以北区域;高村镇政府驻地区域是指红绿灯路口以东,政府门前道路以南,青龙河公园以西,兴高路以北区域;张家产镇政府驻地区域是指顾家村西路以东,龙缘路以南,老初张路以西、因口线以北区域;泽库镇政府驻地区域是指千祥路以东、泽长线以南、碧海路以西、红枫街以北区域;侯家政府驻地区域是指龙乡路以东,金光路以南,政府西路以西,泰安路以北区域;宋村政府驻地区域是指龙飞路以东,昌阳路以南,龙海路以西,昌兴路以北区域;泽头政府驻地区域是指交通路以东,润泽路以南,振兴路以西,康泽路以北区域;葛家镇政府驻地区域是指上泽路以东、葛家路以南,英山路以西,德胜路以北区域;米山政府驻地区域是指兴业路以东,309国道以南,农商银行以西,政府家属区以北区域;界石镇政府驻地区域是指客运站东道路以东,昆嵛路以南,中学东道路以西,303省道以北区域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成区:开元西路扬州路以东,江苏东路以南,金华北路以西,新苑路迎春路S303以北区域

    乡镇政府驻地区域:蔄山镇政府驻地区域是指武汉路以东永乐路以南泉州路以西易发路以北区域;汪疃镇政府驻地区域是指S901以东,威浩路以南,S204省道以西汪疃村赶集大街以北区域

    )南海新区

    建成区:观海路以东,滨海路与观海路交汇处沿滨海路、明珠路、百寿路至百寿路与金海路交汇处以南,金海路以东,环海路以南龙海路以西,滨海路—海景路以北区域

    乡镇政府驻地区域:小观镇政府驻地区域是指育才路以东,永安街以南,观海路以西,光威路以北区域。

    以上区域均不含边界道路。

    荣成市、乳山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由荣成市、乳山市人民政府自行划定并公布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

    本通告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包含在威海市使用的外市无环保号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工程机械(含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港口码头地勤设备等装配有柴油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农业机械、林业机械除外。

    三、有关要求

    (一)建成区内禁止使用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乡镇政府驻地区域内禁止使用达不到国二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相关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具体负责本通告的组织实施。各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市场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本通告自2023年1月1 日起施行,原《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的通告》(威政发〔2019〕12 号)同时废止。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2 月 日


    一、起草背景

    一是《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文件要求: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扩大至各市、县(市、区)建成区及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驻地;二是我市目前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相较于2019年大幅增加,与道路机动车相比,非道路移动机械自身普遍存在燃油消耗高、维护保养差、单机排放量大以及使用年限长等问题,有必要进一步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范围限制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减少其尾气排放。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范围。按照《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扩大至各市、县(市、区)建成区及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驻地”要求,以及行政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情况、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人口密度等情况调整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范围。

    二是明确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根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以及实际工作情况,明确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工程机械(含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港口码头地勤设备等装配有柴油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农业机械、林业机械除外。

    三是明确了有关要求。建成区内禁止使用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乡镇政府驻地区域内禁止使用达不到国二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提出相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要求。相关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具体负责本通告的组织实施。各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市场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局于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9月17日,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重点围绕调整后的禁用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征集意见建议期限内,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