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索引号: 11371000004313776Q/2022-05504 发布单位: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分类: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2-07-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法涉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16:51
点击次数:

各区市应急管理局,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南海新区住建交通与应急管理局,局各科室、单位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鲁应急发〔20221号)已于202251日正式施行。为确保该文件的有效执行,市应急局对此前制定的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法涉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的通知》(威应急发〔202123号)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凡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为规范实施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威应急发〔202123号文件废止后,请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威海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274


附件: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登记号

施行日期

1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法涉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的通知

威应急发〔202123

WHCR-2021-0310001

20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