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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质量强市建设、河长制湖长制两项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2021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内需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99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其中,我市质量强市建设、河长制湖长制两项工作获得督查激励。

《通报》显示,“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共10个,我市名列其中,成为全省唯一入选的城市。近年来,我市围绕抓质量管理、抓标准化战略、抓质量安全、抓平台建设、抓品牌建设、抓质量文化等方面,不断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出台《威海市实施品牌战略奖励和扶持办法》《威海市标准化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等;创新闭环监管机制,推进精准靶向治理;围绕产业培育、产业发展和质量安全,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2021年,在全省质量工作评议中,我市获评A级,位居全省第一梯队;威高集团、拓展纤维获得第四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占全省获奖总数的四分之一;1家企业和1名个人获得第八届省长质量奖;高区医疗器械基地以品牌价值621亿元,居省优质产品基地品牌价值10强榜单之首;全市企业首席质量官达2331名,居全省第一,率先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并向小微企业延伸。

根据《通报》,今年将对我市在质量工作改革创新试点示范、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帮扶、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同时,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也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是此次全省唯一获此荣誉的城市。在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过程中,我市调整理顺县级河、湖、湾长,原则上同一水系的县级“三长”由一人承担,管理范围不仅包括水系涉及的河湖湾,还涵盖沿岸150米范围内的陆地,形成陆海统筹、协同联动的良好格局。在日常巡查中,整合河管员、湖管员、湾管员以及环境网格员4支队伍,确保巡查既看水面也看地面、既找问题也查源头。围绕做好制度管控,我市探索建立了“大数据+河湖长制”管理模式,将市域河、库全部纳入监管平台,实现城乡水系管理范围全覆盖。

2021年,我市坚持市县镇村四级联动,以2576名河长、932名湖长构建的“河长湖长+N”的全方位护水管水工作体系为基础,深入开展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清违清障等工作。全年共巡河13万余次,重点关注位置偏远的农村以及河湖末梢点位,累计排查整治问题1777处。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经验被水利部改革办、省委深改办、省河长办推广。

据悉,今年,国务院将采取激励措施,对我市给予2000万元资金激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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