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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公安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商务局 威海市市场监督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_安全生产监管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2-05-30
    • 公开发布日期:2022-05-30
    • 发文字号:威审服字〔2022〕10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威海市开办企业创新2022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审服字〔2022〕10号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开办企业指标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开办企业创新2022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公安局

    威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商务局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威海医疗保障局  威海市大数据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

    2022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威海市开办企业创新2022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开办企业创新2022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市监注字〔2022〕99号),落实省开办企业创新行动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开办企业领域2022年创新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对标“三最”和“四个一批”的总体目标,执行省市场监管局巩固提升开办企业领域一表填报、全程网办、一日办结、零费用等比较优势,推动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落地落实,深化审批服务便利化改革,切实提升服务效能,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加快形成亲商便民、开放包容的营商环境,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设立登记便利度。依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及国家统一市场主体登记规范标准规定,规范调整市场主体登记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相关内容。开办企业各事项全面应用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电子营业执照,相关部门或机构扫描“居民码”“企业码(企业身份码)”,即可调取相关主体或电子证照信息,申请人免予提交相关纸质身份证明材料。持续优化升级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巩固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名称申报、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银行预约开户、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登记)1个环节、0成本、1小时办结成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开办企业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9月底前)

    (二)提升银行开户效率。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落实企业账户在线推送模式,银行收到企业开办“一窗通”并联审批平台推送的企业开户预约信息,完成账户开立后,根据企业授权,在线反馈企业账户。商业银行完善账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对风险较低的企业推行简易开户;商业银行对市场主体取消或减少部分票据业务、账户服务、转账汇款等手续费用。(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优化注销流程,实施代位注销。全市范围内开展代位注销,明确代位注销适用情形、程序、申请材料,拓展特殊市场主体退出路径,并做好跟踪指导,帮助解决相关问题。进一步梳理市场主体注销“难”的情形,探索市场主体便捷退出办法。(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6月底前)

    (四)推广电子证照联展联用。以营业执照为企业的身份信任源点,全面关联企业各类常用电子证照,推动电子证照一体化、便利化应用。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实现统一亮码、多码融合、涉企许可电子证照联动应用。2022年底前,选取部分应用场景,在部分区、市开展“一码亮证”试点应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五)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按照“一事思维、一链办理、一照汇集、一码通行”原则,将企业全生命周期中关联性强、高频发生的事项,形成12项改革试点分区市推进,制定出台标准化服务指南,实现涉企事项集成化、场景化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开发区、南海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8月底前)

    (六)健全清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长效机制。严格落实2022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隐性门槛和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公布市级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投诉反映渠道,持续深入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自查自纠,有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准入公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完成时限:8月底前)市内企业实施“一站式”迁移调档,迁档企业只需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迁入地登记机关为主,负责联系迁出地机关申请迁出、档案邮寄。部门信息共享协同联办,税务部门推行跨区域迁移即时办结服务,实现企业在市内自由迁移。(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税务局。完成时限:8月底前)

    (七)探索企业24小时自助查档。依托“爱山东”企业开办专题,实现企业信息和企业登记档案查询“全程网办”,其中企业信息即时查询,企业登记档案核准后可查。10月底前,进一步升级企业开办档案查询功能,实现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24小时自助查询企业登记档案,无需人工核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10月底前)

    (八)消除市域范围内打照限制。8月底前,上线威海市证照制作辅助系统,共享打照账号,利用各登记机关电子审批专用章,实现营业执照跨登记机关打印。逐步拓展打证范围,向高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延伸;与省内外建立全省通办、跨省通办联动机制,破除更大范围的打照地域限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8月底前)

    (九)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依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印发的“证照分离”改革方案,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流程”四种方式分类推进,精简办事程序、优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迅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明确激励和问责机制,确保创新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二)强化协调配合。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开办企业领域创新的牵头作用,市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切实履职尽责,及时协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共同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鼓励创新突破。各区市、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立足业务实际,从市场主体办事需求出发,聚焦改革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寻找创新突破事项,力争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领先成果,增强我市营商环境竞争力。

    (四)深入宣传解读。聚焦开办企业创新举措,借助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宣传报道,及时介绍工作情况和取得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开办企业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