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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渔业养殖、渔政执法等问题,权威回复来啦!

文章来源:威海新闻网
时间: 2022-05-19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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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期有手续的渔船可以出海钓鱼吗?远遥港附近海域可以继续从事扇贝养殖吗……近日,市民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了解的关于渔业养殖、渔政执法等方面的问题,各区市及相关部门给予了详细解答。

休渔期间有船员证的船员是否可以领取补贴?

没有相关补贴或补助

市民:请问休渔期间有船员证的船员是否可以领取补贴?

荣成市政府:为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渔船在5月1日至9月1日伏季休渔期间不得出海作业,政府对船员没有相关补贴或补助,建议来电人在伏季休渔期间去找寻其他合法职业工作务工。

蜊江港码头是否存在填海行为?

不存在非法填海的情况

市民:我近期发现蜊江港码头有填海行为,希望部门给予查处。

荣成市政府:经现场检查,码头堆积的泥土、石料为滨海公园临时堆放的公园建设材料,有专门的洒水车进行泥土加湿,防止飞尘等环境造成影响,不存在非法填海的情况。

荣成市卢家村码头附近海域是否属于公共海域?

已由承包商承包

市民:近日前往卢家村码头附近海域的沙滩遛弯,有工作人员告知该位置属于私人片区,请问该区域是否属于公共海域?

荣成市政府:卢家村码头附近海域不属于公共海域,已由承包商承包,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进行赶海、垂钓等亲海活动。

休渔期有手续的渔船可以出海钓鱼吗?

钓具渔船可以出海作业

市民:请问休渔期有手续的渔船可以出海钓鱼吗?

经开区管委:经落实,钓具渔船可以出海作业。

渔船要过户至荣成市,为何不给开具接收证明?

渔船过户申请已暂停

市民:我的渔船需要过户至荣成市成山镇,但荣成市海洋发展局不给开具接收证明,请问这合理吗?希望部门协调办理过户。

荣成市政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文件精神,异地渔船过户工作自2021年开展后,已有异地渔船过户我市。今年以来,我市为进一步加强渔船管控工作,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控制本行政区域内海洋捕捞渔船的数量、功率等。现我市渔船数量、功率已超出原有渔船数量及船网工具指标总量控制,待我市渔船数量功率作出调控确定后,将在第一时间通知来电人过户。另外,为休渔期渔船管控,我市已暂停所有渔船过户申请。

小螺号成长乐园周围海域被私人承包了吗?

属于私人承包海域

市民:近期我到蒲湾社区滨海大道奇遇小螺号成长乐园周围海域的沙滩上游玩,但沙滩上竖立标识称,该海域已被私人承包,禁止赶海。请问该处海域是否已经被私人承包?

经开区管委:小螺号成长乐园周边海区属于私人承包海域,承包合同还没有到期,已告知来电人附近沙滩区域可以游玩。

休渔期间渔船可以停靠在荣成市荣通码头吗?

该渔港不在认定母港内,休渔渔船不得停靠

市民:请问渔船在休渔期是否可以停放在石岛汽车站附近的荣通渔港?

荣成市政府:按荣成市2022年度伏休相关管理规定,休渔期间渔船只能停靠在指定的19处母港停靠,荣通渔港不在认定的19处母港内,休渔期间不得停靠渔船。

南黄岛南侧渔船航道被搭架子,请问何时清理?

逐步对该处航道进行清理

市民:乳山市南黄岛南侧渔船航道被养殖户搭架子占用,导致航道被堵渔民无法出海,请问有关部门能否协调拆除架子?

乳山市政府:据了解,有关部门已定于5月1日禁渔期开始后,逐步对该处航道进行清理,以保证在9月1日开海时渔船能顺利通行。

远遥港附近海域可以从事扇贝养殖吗?

远遥浅海科技湾区规划范围应拆除

市民: 我是远遥港养殖户,2020年孙家疃远遥港附近海域建设浅海科技湾区征用扇贝养殖区,请问是否可以继续养殖,若回收拆除如何补偿?

环翠区政府: 远遥浅海科技湾区规划范围内不能继续从事扇贝等筏式养殖。根据《威海市远遥浅海科技湾区渔船及养殖用海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规划范围内海域清理的起止时间为:自行拆除养殖设施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3年4月,其中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拆除的传统养殖设施,每亩奖励5000元;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底前为自行拆除时间,但不享受奖励政策;2023年6月底前为强制拆除时间;养殖设施拆除后同步收回岸基配套设施及配套船只。

涉渔“三无”船舶的编号工作结束了吗?

5月底前还可以进行编号

市民: 请问环翠区涉渔“三无”船舶的编号工作结束了吗?能否补办?

环翠区政府: 经落实,为进一步规范处置涉渔“三无”船舶,2022年5月11日,威海市海洋渔船综合管控工作专班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处置涉渔“三无”船舶的通知》,要求各市区对辖区摸排的各类涉渔“三无”船舶进一步进行规范管理和处置,对摸排出的涉渔“三无”养殖船和“三无”垂钓船进行统一登记编号,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单位,纳入镇街规范化管理,2022年5月底前还可以进行涉渔“三无”船舶编号。

烟墩角东侧海边为什么不能捕鱼?

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禁止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市民: 我在烟墩角东侧海边捕鱼时,但被告知是天鹅保护区,渔政执法人员将渔网没收,这合理吗?

荣成市政府: 荣成大天鹅国家级保护区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烟墩角东侧海域缓冲区范围内存在非法捕鱼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予以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和法律法规解读,并依法暂扣其捕鱼网具,做法得当、合理。(Hi威海客户端记者 仲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