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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7XJ/2022-01855 发布单位: 民政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农村老年餐桌建设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民政局
时间: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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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稳步提升农村老年餐桌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城市社区食堂建设指导意见>、<威海市农村老年餐桌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威海市农村老年餐桌建设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已征求各部门和经营主体意见并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已提报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六章33条,主要包含总则、职责分工、建设标准、规范运行、监督管理、附则。

(一)总则。主要明确《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老年餐桌定义和服务模式分类。

(二)职责分工。明确建立市、区市农村老年餐桌跨部门综合协调监管机制,对民政、宣传、妇联、发改、公安、财政、住建、农业农村、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职责进行了规定,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三)建设标准。明确农村老年餐桌基本建设标准、就餐场所设置标准、独立厨房设置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等。

(四)规范运行。明确规范运行基本要求,膳食、配餐要求,食品安全管理要求,食品留样要求,消防安全及疫情防控要求,信息化要求,星级管理要求,慈善捐赠要求,基本供应要求,基本保障要求,暂停服务要求等。提出要实施星级农村老年餐桌创建工作,创建结果与市级补贴资金挂钩,星级农村老年餐桌管理有效期为2年,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五)监督管理。明确农村老年餐桌的公开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镇(街道)监管责任。

(六)附则。规定《办法》有效期限和解释权。


养老服务科 秦子凯 5895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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