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来电咨询:退役军人创业是否有相关优惠,请落实处理。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答复:根据《威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安置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