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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分类:文化_广电_新闻出版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2-12-06
    • 公开发布日期:2022-12-06
    • 发文字号:威文旅发〔2022〕104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全市文旅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文旅发〔2022〕104号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南海新区经济发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市直旅游企业:

    现将《岁末年初全市文旅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6日


    岁末年初全市文旅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冬季岁末年初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现决定持续靶向用力,接续12、1、2月份开展岁末年初全市文旅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举措,调动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文旅企业,严格执法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对照文旅领域风险隐患清单,突出抓好重要制度措施落实,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制度措施落实攻坚任务

    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学习提升专项行动。将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纳入定期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计划,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对制度措施的系统理解和整体把握,增强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本领。各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学习计划,分专题、分阶段系统开展学习研讨,以学促用、以学促干,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落地,发挥效力。

    2.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把制度措施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用好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等方式和“学习强安”平台,覆盖到企业每个部门、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个岗位,确保应学尽学、应会尽会,确保制度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企业生产一线。

    (二)隐患排查检查攻坚任务

    1.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结合省市今冬明春消防火灾防控、消防百日攻坚等行动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星级旅游饭店、公共文化场馆、文博单位、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责任落实不到位、火灾风险把握不到位、高风险场所隐患治理不到位、消防“生命通道”清理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到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消防领域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组织开展文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回头看”,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定期组织集中提醒和培训警示,建立健全评估预警、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文旅企业加强应急逃生培训教育和演练,

    全力防止敏感场所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2.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市文旅领域要把隐患排查整治作为“百日攻坚”行动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落实责任、措施、时限,抓紧整改到位。深入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站,普及燃煤、用气、秸秆取暖、特别是自烤煤炉和煤气灶的安全常识,加强对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人员聚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清单台账,及时消除一氧化碳中毒的各种风险隐患。

    3.开展危险作业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通过联合执法的方式,对文旅行业领域爆破、吊装、悬挂、挖掘、动火、临时用电、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有限空间、有毒有害、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等危险作业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攻坚,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危险作业报告制度,依法用好停产、停电、扣押、关闭等行政强制措施,确保文旅行业安全。

    (三)行业攻坚任务

    1.文化经营单位。文旅企业“八抓20项”创新举措学习、安全培训是否落实开展,建立一人一档;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是否存在电线裸露、线路敷设不规范、违反电器安装擅自接线,高温、高能耗设备是否存在老化问题;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是否被锁闭、封堵或占用,安全出口宽度是否符合规定、疏散门开启方向是否正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损坏,灭火器材是否过期失效;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违规使用;运行电梯是否在审验合格期内;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是否健全,员工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公共文化场馆。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及落实情况;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是否被锁闭、封堵或占用,安全出口宽度是否符合规定、疏散门开启方向是否正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损坏,灭火器材是否过期失效电气线路情况,墙体、屋顶是否完好。

    3.旅行社。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办公经营场所消防等安全情况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租使用资质齐全的旅游包车,旅行社责任险是否按规定购买,是否提醒游客购买意外险。

    4.A级旅游景区。各类消防设施设备检验及性能状况,安全通道及疏散出口设置情况;特殊设备运营许可情况,包括大型游乐设施、缆车、索道、玻璃栈道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安全运行维护,特殊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涉山、涉水、涉海路段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进行流量管控;森林防火措施否落实到位,应急物资设备是否充足完备。

    5.星级饭店。消防、卫生、特种设备等证件是否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备有效,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落实安全提示及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客房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等措施,星级饭店燃气报警装置是否安装到位并安全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坚持“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完善“一企一档”“一行业一台账”,实现文旅企业全覆盖,确保各类风险查准、查全、防住、管好。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深入开展文旅领域的专项督导检查,下沉一线,严格督促文旅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对照制度措施逐条梳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重点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总监、危险作业管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诊断、有奖举报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立案查处,推动及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舆论引导。各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持续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大家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举报牌张贴,借助各类便民服务热线搜集问题和线索,鼓励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百日攻坚”行动中有力举措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