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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财政_金融_审计,财政_金融_审计_其他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2-12-20
    • 公开发布日期:2022-12-20
    • 发文字号:威金监发〔2022〕49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地方金融领域推广应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通知

    威金监发〔2022〕49号


    各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级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南海新区财政与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辖内各地方金融组织、各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部署,促进我市地方金融领域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在地方金融领域行政管理、政务服务和业务办理过程中推广应用“信用中国”网站“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以下简称“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应用对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应用事项范围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申请的政务服务、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领事项时;单位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机构有关业务办理时。

    三、应用流程

    在行政管理、政务服务以及业务办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在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在搜索结果中点击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信用信息详情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四、应用标准

    根据“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情况,对诚实守信且无失信信息、经营异常信息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以适用容缺受理或告知承诺方式办理业务;对存在严重失信信息或经营异常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严格依法审查,不得适用容缺受理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业务,确保行政审批依法依规。


    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