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民互动 > 建议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闭会期间第29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防范工商恶意举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议)

建议序号: 298 提建议人: 李武松
部门名称: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 12
事由: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闭会期间

298号提案的答复

李武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工商恶意举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职业打假人是伴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惩罚性赔偿制度而产生的一个群体。自出现以来,对于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鼓励运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打假,打击生产经营者的违法侵权行为产生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对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随着商品质量的不断提高,现阶段的职业打假人群体的打假行为已经越来越违背了维权本意,往往是利用恶意投诉举报作为自己牟利的手段,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大量占用本就紧张的行政资源。针对这一日益凸显的社会现象,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而发起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这意味着,以“打假”为名,为了牟利知假买假实施恶意投诉举报的“职业索赔”行为将受到限制。

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办法》各项规定,多措并举加强对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处置,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敲诈勒索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投诉举报培训,提升处置专业水平。定期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广告、食品、价格、知识产权等职业打假人聚焦领域的法律法规培训,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提升投诉举报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合理有效应对恶意举报等情形。

二是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制度,不断完善职业索赔应对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标注次数较多以及职业索赔集中发生领域的关注度,专门建立异常投诉举报工作台账,总结明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判断标准和调解处理原则,避免职业打假人滥诉行为造成的行政资源的占用和浪费。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严打涉企经济犯罪。公安部门定期共同分析和研究重大、疑难违法案件的打击对策和措施,做好案件线索和情报信息的会商研判工作,及时通报情报信息,实现情报信息、案件统计等共享。2020年,在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工作中发现1起故意隐藏临期商品、伪造证据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事件,我局迅速进行件研判,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有关线索公安部门建立打击涉企犯罪“绿色通道”。坚持从受理环节入手,启动“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对发生的涉企案件,不论案件大小,一律优先受理,实行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确保快侦快破。

下一步,市场监管与有关部门将通力协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探索规制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工作方法,为企业正常经营保驾护航,助力我市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引导和法律培训,不断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企业应对恶意投诉举报能力;结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选取打击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典型案例进行推广宣传,对滥用投诉举报权利的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是立足自身职能,加快推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出台行之有效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实施条例,从立法层面防范和规制牟利性打假和索赔行为,压减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生存空间。

三是继续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的联动配合,从行政执法、行刑衔接、司法保障等各方面治理职业索赔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月12

(联系人:于继东 联系电话:0631-5239197)


答复内容: 请下载附件查看
建议序号: 298
提建议人: 李武松
部门名称: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 12
事由: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闭会期间

298号提案的答复

李武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工商恶意举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职业打假人是伴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惩罚性赔偿制度而产生的一个群体。自出现以来,对于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鼓励运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打假,打击生产经营者的违法侵权行为产生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对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随着商品质量的不断提高,现阶段的职业打假人群体的打假行为已经越来越违背了维权本意,往往是利用恶意投诉举报作为自己牟利的手段,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大量占用本就紧张的行政资源。针对这一日益凸显的社会现象,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而发起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这意味着,以“打假”为名,为了牟利知假买假实施恶意投诉举报的“职业索赔”行为将受到限制。

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办法》各项规定,多措并举加强对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处置,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敲诈勒索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投诉举报培训,提升处置专业水平。定期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广告、食品、价格、知识产权等职业打假人聚焦领域的法律法规培训,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提升投诉举报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合理有效应对恶意举报等情形。

二是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制度,不断完善职业索赔应对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标注次数较多以及职业索赔集中发生领域的关注度,专门建立异常投诉举报工作台账,总结明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判断标准和调解处理原则,避免职业打假人滥诉行为造成的行政资源的占用和浪费。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严打涉企经济犯罪。公安部门定期共同分析和研究重大、疑难违法案件的打击对策和措施,做好案件线索和情报信息的会商研判工作,及时通报情报信息,实现情报信息、案件统计等共享。2020年,在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工作中发现1起故意隐藏临期商品、伪造证据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事件,我局迅速进行件研判,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有关线索公安部门建立打击涉企犯罪“绿色通道”。坚持从受理环节入手,启动“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对发生的涉企案件,不论案件大小,一律优先受理,实行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确保快侦快破。

下一步,市场监管与有关部门将通力协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探索规制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工作方法,为企业正常经营保驾护航,助力我市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引导和法律培训,不断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企业应对恶意投诉举报能力;结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选取打击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典型案例进行推广宣传,对滥用投诉举报权利的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是立足自身职能,加快推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出台行之有效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实施条例,从立法层面防范和规制牟利性打假和索赔行为,压减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生存空间。

三是继续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的联动配合,从行政执法、行刑衔接、司法保障等各方面治理职业索赔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月12

(联系人:于继东 联系电话:0631-5239197)


答复附件: 答复附件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