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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主题分类:工业_交通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2-12-13
    • 公开发布日期:2022-12-13
    • 发文字号:威工信发〔2022〕55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威海市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

    应急预案》的通知

    威工信发〔2022〕55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局属单位:

    根据做好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威海市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

    2.1领导小组

    2.2职责分工

    2.3联络方式

    3应急预案的启动

    3.1突发事件的受理

    3.2报告程序

    3.3启动程序

    4应急处置

    4.1应急指挥

    4.2集结地点

    4.3技术认定

    4.4处置行动

    4.5违法处置

    4.6相关处置

    4.7处置报告

    4.8处置结果

    4.9信息发布

    5应急保障

    5.1设备保障

    5.2通信保障

    5.3信息资源保障

    5.4人员保障

    6监督管理

    6.1教育培训

    6.2技术演练

    6.3考核奖惩

    7附则

    7.1预案修订

    7.2预案解释

    7.3发布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处置涉及国家政治、国防、经济、外交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维护全市无线电波秩序,保证重要无线电业务正常开展,根据我市无线电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

    《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山东省无线电管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处置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主要有:

    (1)重大政治、外交、活动期间,专用无线电频率遭受干扰事件;

    (2)航空无线电通信遭受重大干扰、威胁飞行安全事件;

    (3)广播电视遭受非法无线电信号干扰、插播事件;

    (4)水上应急通信频率遭受干扰、严重影响船舶航行安全事件;

    (5)国家重大工程、国防工程专用频率遭受干扰事件;

    (6)公众无线电通信遭受重大干扰、瘫痪事件;

    (7)公安通信、铁路列调、森林防火、电力调度等重点业务无线电频率遭受严重干扰事件;

    (8)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出现影响社会稳定、安全的通信干扰事件。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行动一致。全市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威海市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2)快速反应,团结协作。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各责任科室必须作好充分准备,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保证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2.组织指挥

    2.7.附则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成立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工信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无线电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局工业互联网科科长、中心副主任、中心各科科长(或主持工作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无线电监测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中心主任兼任。

    2.2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负责执行省工信厅与市工信局的决定,对全市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组织开展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2)局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后勤保障及对外协调工作。

    (3)局工业互联网科: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具体承办行政强制相关工作。

    (4)中心综合科: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使用车辆的维护保养、调度,配合局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对外联络宣传等工作。

    (5)中心技术科:负责应急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指配和协调;与驻威部队、周边地市的无线电频率协调;突发事件地域的无线电台站管理工作。

    (6)中心监测科:负责对突发事件现场或地域的无线电监测、干扰定位查找和监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提供管理工作的其他技术支持。

    (7)中心保障科:负责无线电干扰申诉受理;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行政执法、联合查处及配合局工业互联网科进行无线电管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3.应急预案的启动

    3.1重大突发事件的受理

    全市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由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

    受理电话:(0631)5233377  传真:(0631)5280296

    3.2报告程序

    领导小组在接到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迅速研判,确定处置方案;如确有需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3.3启动程序

    在下列四种情况下,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关于启动《威海市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的决定”(附件1)后启动应急预案:

    (1)接到上级指示和命令,领导小组可立即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2)接到党政要害部门、航空导航、公众无线电通信、公安指挥、铁路列调、森林防火、电力调度等遭受严重干扰事件的申诉,应立即安排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研判、现场勘查和技术分析,判定情况属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在日常无线电监测工作中,发现无线电干扰事件,经判定为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威海市政府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其中涉及需要无线电管理应急处置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应急处置

    4.1应急指挥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应急处置的总体指挥。特定情况下,可授权市无线电监测中心主任(副组长)具体组织实施。

    4.2集结地点

    人员统一到位于菊花顶东区35号的无线电监测中心院内集结。必要时,相关人员可直接赶赴现场。

    4.3技术认定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技术工作,并负责组织对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进行技术认定,做出认定结论。

    4.4处置行动

    (1)相关责任人按照领导小组组长意见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及局、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

    (2)接到通知后,相关人员要在30分钟内集结完毕,立即投入工作。

    局工业互联网科、中心保障科负责人安排人员准备好依法处理的相关文书和执法取证器材,随同监测人员一同出发。

    中心综合科负责人迅速通知驾驶员准备好监测车辆,随时准备出发。

    中心监测科负责人迅速安排人员利用无线电监测设备对非法信号进行分析,确定非法使用频率,利用测向设备测出非法信号所处的大体方位,同时组织人员携带监测设备、无线电管制设备等,出动监测车,沿测出的方位快速接近非法信号所在的具体位置,利用多种手段查找非法使用无线电台或无线电干扰源。必要时,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关于对非法信号实施技术性阻断措施的决定》(附件2),使用管制设备对非法信号实施技术性阻断措施。

    必要时,请省无线电监测站、其他地市无线电监测机构进行技术和人员支援。

    中心技术科负责人准备好相关地域的台站技术资料备查,做好频率协调的准备。

    4.5违法处置

    对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中违反国家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由领导小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6相关处置

    对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或个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由市工信局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7处置报告

    对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领导小组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关于    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的报告》(附件3)。

    4.8处置结束

    处置完毕,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关于解除    事件应急状态的决定》(附件4),发布结束指令。

    4.9信息发布

    按照《威海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5.应急保障

    5.1设备保障

    中心综合科确保监测车辆状况良好。

    中心监测科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压制设备等日常准备和应急使用工作。做好监测、检测、压制设备等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随时能够提供状况良好的应急设备。

    局工业互联网科、中心保障科确保执法器材的状况良好。

    5.2通信保障

    公众网手机作为应急指挥系统主用通信手段,相关人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手持对讲机作为备用通信手段。

    5.3信息资源保障

    中心技术科、监测科负责信息资源保障。信息资源包括地理信息、频率台站信息、无线电监测数据库信息,从地域上可能联合监测的有关监测机构的技术设施情况等。其中,地理信息资源包括辖区和邻近地区的交通路况,车载监测系统、便携式监测系统分别可以无阻挡使用的制高点。

    频率台站信息包括民用和业余电台的使用频率与台站分布情况;无线电监测数据库信息包括日常监测工作中积累的监测和电磁环境测试数据与图表。

    5.4人员保障

    中心全体人员作为处置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的主要保障力量,应随时准备好出差旅行包,配备洗漱用品、季节性服装和野外作业所需的常用药物等。

    中心保障人员全面实行AB角工作制,做到随叫随到;实行层级请假,原则上技术科、保障科在市区内至少保留一名工作人员;监测科至少保留两名监测人员;综合科至少保留一名驾驶员。

    6.监督管理

    6.1教育培训

    经常开展针对性专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熟悉技术装备性能,熟练掌握和操作所配置的各类无线电监测设备,积累和提高查找干扰信号的经验和能力。

    6.2技术演练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模拟演练,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应急处置队伍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6.3考核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评先选优中优先考虑。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附则

    7.1预案制定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工信局委托市无线电监测中心组织制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复审和修订。

    7.2预案解释机构

    本预案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213166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关于启动《威海市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的决定

                 2.关于对非法信号实施技术性阻断措施的决定

                 3.关于XXX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的报告

                 4.关于解除XXX事件应急状态的决定

                 5.联络方式


    附件1


    关于启动《威海市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的决定


                       日            时,在         发生一起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决定启动《威海市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威海市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签字):      

                     


    附件2


    关于对非法信号实施技术性阻断措施的决定


    根据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同意在                                        MHz非法无线电信号立即实施技术性阻断措施,实施过程中,要密切关注、科学分析阻断效果,避免对合法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


    威海市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签字):      

                        


    附件3


    关于   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情况的报告


                                   

    现将             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件发生经过

    ……

    二、事件处置过程

    ……

    三、事件发生原因分析

    ……

    四、相关工作建议

    ……

    特此报告。


    威海市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签字):       

                      


    附件4


    关于解除     事件应急状态的决定


                                       时,在          发生的              事件,经应急处置,已经            。经研究决定,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威海市无线电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签字):       

                          


    附件5


    联络方式


    姓名

    职务

    手机

    固定电话

    邢海波

    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15806300359

    5201359

    徐连敏

    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5666306551

    5213918

    张军华

    中心主任

    15666306575

    5229158

    于  泽

    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

    18806317158

    5231796

    曲小康

    市工信局工业互联网科科长

    15662366533

    5225829

    刘昌洪

    中心副主任

    18806318158

    5213166

    蔡媛媛

    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18806319168

    5222423

    孙  军

    中心技术科科长

    18806313158

    5215617

    孙成强

    中心监测科科长

    18806319108

    5201928

    林培明

    中心保障科科长

    18806310158

    5233377

    夏礼杰

    中心驾驶员

    18863122111

    5222423

    李爱强

    中心驾驶员

    13206307322

    5222423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值班电话:0531-51782530,5178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