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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公安局
关于在全市推行烟花爆竹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的通告
威公通告〔2022〕1号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治安管控,有效预防涉爆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威海市公安局现决定在全市推行烟花爆竹销售实名登记制度。购买烟花爆竹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将购买人的身份信息和购买烟花爆竹品种、数量等情况进行登记,并通过手机录入信息系统。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5日至2027年11月24日实施。
威海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