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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455/2022-04766 发布单位: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关于威海市社会投资类项目实施“用地清单制”的通知(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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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财政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威海市社会投资类项目实施“用地清单制”的通知(试行)》(威自然资发〔2022〕48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针对社会投资类项目推行“用地清单制”改革。

一、起草背景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把推动建设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稳妥促进投资项目落地作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有效激发了社会投资活力。特别是在土地供应环节,自2020年以来,推行了“标准地”制度改革、区域评估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全面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实现供地流程再造。今年以来,通过标准地方式供地3277.2亩,为65个项目助力“拿地即开工”,企业从拿地到办证最快仅用7天。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距离市场主体对更优营商环境的期盼,还存在差距。2021年10月3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要求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行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今年,该项改革也被确定为省《“十大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的主要任务之一。国家有要求、我市有需求、企业有期盼,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我们审时度势,牢牢把握国家改革动向、找准国家政策和我市实际的契合点,创新提出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消除政府信息壁垒、打造公平透明市场环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激发出市场更大的活力和动力。

二、“用地清单制”主要内容及工作流程

《通知》明确提出,对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领域社会投资类项目实施“用地清单制”。即在土地供应前完成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等18项评估普查事项,形成“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作为项目审批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并依法依规将相关费用纳入土地出让成本。

具体工作中,拟出让地块在取得规划条件后,各区市自然资源部门或国家级开发区住建部门会将规划条件发送至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将在各自承诺时限内出具是否需要开展评估评价的意见,以及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评估评审事项,并出具管理意见和管控要求。各区市自然资源部门或国家级开发区住建部门在收到反馈后,会在规定期限内,收集汇总拟供应地块全部评估和普查意见,形成“总清单”作为供应方案的要件,在土地供应后一并交付用地单位。“用地清单制”将原先由用地单位在开工前需要到各部门办理的各项手续,前置到供地前由政府统一完成,并在供地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大大节约了用地单位的时间和成本。

“用地清单制”改革亮点

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所进行的一次重大“放管服”改革,具有以下突出亮点:

一是聚焦降成本,变“企业买服务”为“政府送服务”。采用“政府买单、普惠企业”的方式,变“企业逐项买服务”为“政府一次性送服务”,由各区市政府(管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提前完成原来由企业各自进行的建设项目前置审批环节,实现“生地”变“熟地”,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拿地成本,预计单体项目最高节省费用近4万元/亩。

二是聚焦压时间,变“供地后评估”为“供地前评估”。以“政府干”取代“企业跑”,在土地供应前,政府组织完成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在内的全部18项评估和普查工作,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并出具审查意见,形成全量化用地清单,最大限度缩短二级开发建设前期评估、调查、论证工作周期,仅各类评估评审报告制作就可为企业节约近90天的时间。在土地供应阶段,全量化用地清单将向社会公布,实现一次性告知,便于拿地企业提前充分了解规划建设刚性要求和宗地现状情况,受让单位可提前开展建筑方案设计工作,为后续工程规证、施工许可等后续手续快速办理提供保障,用审批的“减法”换来发展的“加法”,提升企业获取信息的便利度

三是聚焦减环节,变“单项评估评审”为“整体评估评审”。在评估前置的基础上,由政府对评估评审和普查事项进行“总体把关”,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体建设项目,简化相关环节和申请材料或不进行单独评估评审,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压缩审批时限,让企业实现成果共享常态化。

下一步,我们将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重心下沉,服务前移,持续用好“用地清单制”等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助企减负增效,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努力为稳定全市经济大盘提供坚强保障,为建设“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贡献自然资源和规划力量。

四、政策解读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科负责人:冯雪,0631-517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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