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环境资源与能源节约 >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开展“回头看”工作 > 整改动态

威海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已整改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第十一批)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2-10-27 16:00
点击次数:

我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1件已整改完成并上报整改销号资料,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邮政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光明路158

邮政编码:264200

电子邮箱:whhbdc@wh.shandong.cn

     电     话:0631-5205839


反馈问题

省方案三十三:山东省车用燃油质量长期得不到保障,不但成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也对周边地区带来不良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但是,原省工商局、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相互推诿,监管严重缺位,全省炼化企业违法向物流运输企业销售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的问题突出。督察组现场抽查3个地市4家炼化企业,发现这些企业将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违法售给物流企业。2018年以来,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将3万余吨硫含量近2000毫克/千克的常压柴油,垦利石化有限公司将3万余吨硫含量2000-3000毫克/千克的燃料油,出售给物流运输企业和加油站,最高超标达300倍。第一轮督察以来,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将40余万吨国V普通柴油销往多家物流运输企业,中国化工集团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将6万余吨国Ⅳ和国Ⅴ普通柴油销售给物流运输企业。特别是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在现场检查时,拒绝配合,不提供相关台账,并临时编造虚假记录。此外,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调和油的问题也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调和油一般通过非法加油点、流动加油车等渠道流入市场。2017年以来,山东省各地市共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点近2000起,但对上游非法调和油生产企业打击力度不够,甚至在督察期间媒体曝光有关问题后,仍不够重视,仅东营市迅速查处了违法企业,其他地市推进不力。根据东营市查处情况,该市福德化工有限公司、腾越化工有限公司和宇政工贸有限公司就已非法生产销售数千吨调和油,涉案调和油硫含量超标4倍到15倍不等,福德化工有限公司调和油铅含量超标4倍,成为机动车污染的重要原因。

我市情况:目前,我市无成品油生产企业,油品经营单位共有365家,近年始终按全覆盖原则实施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合格率97%以上。

整改目标

加强成品油生产和流通环节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调和油生产和销售行为,确保全市范围内成品油经营企业进销合格成品油。

 

整改措施

(一)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车用汽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管,采取检查、抽查等方式,不断强化生产、流通领域油品质量监管。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热线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组织指导各区市、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二)商务部门协调成品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区市、开发区主管部门,加大对企业建立进销台账、索要购油发票等行为的检查力度和频次,督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合法经营,购销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严厉打击购销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行为。

(三)公安部门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互通情报信息,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梳理工作中发现及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的涉成品油案件线索,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查处。

(四)交通运输部门加大成品油禁产、禁购、禁销、禁用清单的宣传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对重点成品油运输企业进行调度、监督检查,并按职责范围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五)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涉及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的燃油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压茬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六)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处置行为的环境监督管理,防止因伪劣成品油处置造成二次污染。

(七)税务部门积极打击成品油行业税收违法行为,遏制企业变名销售和无票交易行为,提高成品油企业纳税遵从。组织开展成品油消费税风险排查,对加油站购进发票品名、未开具发票收入等重点指标进行分析,筛选疑点企业,强化征管,促进成品油行业健康发展。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一是市发展改革委建立调度机制,持续做好油品供应保障工作。威海市没有地炼企业和成品油生产企业,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定期调度成品油库存情况,做好油品供应保障。建立了中石化、中石油、威洋油库等一批重点企业“日、周、月”直报调度机制,重要关键时间节点,每日调度成品油库存情况,平时每周调度成品油库存情况,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库存动态,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是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环评许可,严把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关。市生态环境局严把环评审批关,加强加油站环评审批工作,督战队成立以来,共审批加油站44个。严把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关,对不能综合利用的,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送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截至目前,共处理处置5批约23.93吨伪劣柴油,其中危险废物处置12.9吨,综合利用约11.03吨。

三是市交通运输局强化督导检查,加大交通执法日常监管力度。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开展成品油市场“自流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威交综执函〔201915号)、《威海市交通运输系统“自流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威交〔2020134号),对“自流黑”工作进行部署强调。先后开展20余次运输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市直成品油运输企业90余家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12处,强化交通执法检查,2019年以来检查成品油运输车辆600余辆次,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成品油运输车辆21辆次。

四是市商务局严格成品油流通市场准入,强化成品油流通监管。20194月接收成品油工作后,积极与规划部门对接,重新确认成品油零售网点布局规划,先后两次修订完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服务指南,优化规范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流程;通过年检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进销存台账,索要进油发票和油品检测报告,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充分发挥市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牵头作用,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摸排查处成品油“自流黑”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排查自备油罐550处,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72辆,取缔黑加油站点6处。

五是市应急局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20191月至20212月,依法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513份,其中首次许可46份,变更许可296份,延期许可171份,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实施清单式管理制度。2021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下放后,市应急局指导督促各区市应急管理部门严格对石油库、加油站开展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查工作,分区市建立石油库、加油站安全监管信息台账。连续三年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2019年至今,市、区两级督导检查石油库、加油站900余家次,查改各类问题隐患1700余项,有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六是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及计量监管。我市没有成品油生产企业,2019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抽检流通领域成品油4456批次,10批次柴油不合格,合格率99.78%,立案10起,市县两级加油站年度均实现100%全覆盖抽检。2019年至今,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加油站61家,发现问题并完成整改21起,主要是各项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发现人为的计量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热线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等质量违法行为,目前暂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七是市税务局加强税收基础管理,开展成品油行业税收专项整治。自2019年以来,在全市系统内陆续下发了关于成品油行业税收专项整治等一系列相关文件。通过多种形式结合,整体推进整治工作。一是组织企业自查,及时督促整改。二是综合分析比对,筛选疑点企业。三是判定风险等级,开展重点检查。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对全市成品油企业的税收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查补入库税款2818万元,有效打击成品油行业税收违法行为,提高成品油企业纳税遵从,促进成品油行业健康发展。

八是市公安局评价与指导相结合,有力打击成品油违法行为。市公安局制定了《威海市公安局“自流黑”专项整治行动评价机制》,从摸排检查、打击处理、工作效果、信息报送等方面对各区市局分局开展整治行动工作成效进行量化考评,编辑《查处成品油违法犯罪法律法规汇编》,下发基层指导执法办案。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共检查设有自备油罐企业289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139处,联合行政主管部门取缔自备油罐52个,检查成品油运输车辆1240辆次,取缔非法运输车12辆,查处非法储存柴油、汽油行政案件12起,处罚13人,立案侦办制售伪劣成品油和非法经营(汽油、柴油)刑事案件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人,已移送起诉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