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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威海市司法局
时间: 2022-01-2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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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威海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以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典型培树为抓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实现新提升。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了《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意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学内容纳入其中,列入县处级干部任职、进修以及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培训课程,举办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部署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月暨山东大学(威海)第四届法治文化节活动,组织全市组织87家市级部门、单位采取法治专题讲座、集中学习、观看视频等方式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学习,培训覆盖率达到100%。组织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述法工作。

(二)高位推进法治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批示、提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列为全市需要高度关注、着力解决的24个重点问题之一,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推进评估,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制定出台了“十四五”法治威海、法治社会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从不同层级、不同层面明确了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将法治建设列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全市年度督查检查计划,作为衡量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方面。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了中央督察反馈整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40余项,为高质量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保障。我市法治建设“四个融入”的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头版刊发推广。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持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强化部门职责界定工作,编制了《部门职责边界事项一本通》,建立部门间顺畅协调配合机制,推动部门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从职责履行、担当尽责、职能评价三个维度,建立了职能运行监管指标体系,通过日常调度、跟踪监管、实地核验等方式加强监管,有效提升了部门履职尽责水平。推进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依法编制县镇职责“两张清单”,完善“属地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区市12345热线、网格化、数字城管三大工作体系,提升县镇社会治理服务协同配合能力。建立常态化编制下沉机制,推进编制资源和人员力量向基层和执法办案一线倾斜。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可全程网办率达到99%,“一次办好”事项占比达到100%,平均承诺办结时限等均居全省前列。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共确定市级告知承诺证明事项246项,证明事项数量压缩了25.4%,审批效率提高了3.3倍。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2小时,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面实施“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314项高频便民事项实现“全省通办”,累计办理全省通办业务285万余次。

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法治化营商环境整体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行政执法与信用管理有机衔接,推动一批涉及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探索建立法治营商环境指数和法治营商环境积分制,定期进行评比,培树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典型。做优涉企服务,聚焦重点领域,推出了涉企法律服务10项措施,打造了智慧谷“园区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3个园区服务平台,编发了2批次共6000余册惠企政策汇编,实施了服务企业的“十百千”工程,有关工作经验做法被司法部推广。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按照急需先立、好使管用的立法原则,按照“突出重点,小步快跑、逐年推进”的工作思路,制定了《2021年威海市人民政府立法项目计划》,出台了《威海市停车管理和服务条例》等2部法规规章,修订了《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开展了《威海市罐装液化气钢瓶使用管理规定》立法调研论证工作,为精致城市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定期向市委报告立法工作情况。坚持开门立法,充分发挥群众见面会、企业座谈会、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民主协商会“五会”作用,在出台法规规章过程中,注重听取民营企业、协会商会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建立了立法联系点制度,全程参与立法项目制定,进一步提高了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防止了“桃子政策”的出台。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备案审查等制度,年内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117件,对各部门和各区市政府报备的7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登记,备案及时率和规范率均为100%。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实现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市县两级政府全覆盖,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审查率达100%。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对与民法典、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不符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853件,保留768件,有效破除了影响法治环境的制度性障碍。加强对上级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强化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有力推动了各项政策落地落细。

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度,将7个项目纳入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及时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动风险评估工作科学化发展,努力培育和引导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风险评估业务。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为科学依法决策提供了保障。出台了《关于加强镇(街)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的意见》,推动镇(街)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了《威海市行政执法委托管理规定》,为破解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量薄弱问题提供了制度支撑。出台了《威海市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对涉企行政检查的主体、范围、方式、程序等做出了系统性规定。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做好渔船管控、安全生产等领域执法工作。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政策,拉长“首违不罚”“首违轻罚”清单121项。极构建“信用监管+双随机”监管模式,对全市9万余户企业进行了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有效提高了涉企执法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探索推行无感执法,在农民工工资监管、医疗保险、生态环境等领域,通过建设在线预警监控系统、搭建智慧监管平台等方式对管理对象进行不见面监管,监管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优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机制,通过学法考法平台和法治威海公众号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共发布行政处罚法专题解读6期、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解析6期,培训执法人员2.7万余人次。

二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打造了“1234”执法新机制,积极构建统一高效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被司法部确定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市。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涉企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到位。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开展了伴随式执法,先后对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11个领域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有效提升了部门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力度,在受理和结案环节实行“四接一警示”制度,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有关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执法程序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制发意见书和建议书,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全年共发送意见书、建议书15份,提出问题整改建议30多条,倒逼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四)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一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构建了总体、专项、部门、基层四级应急预案体系,对《威海市总体应急预案》及52项市级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高标准搭建应急指挥中心,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应急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及所有涉灾部门间的音视频互通互联,整合接入气象、消防、水务等预警监测平台15个,依托无人机、4G图传和宽窄带应急通讯等装备,实现战时与平时的“点对点”通联,增强突发事件防控和应对处置的信息化水平。

二是提高依法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应急预案数字化工程建设,构建了“威海市数字化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常态化开展各级各类应急演练,提升各级整体应急能力。全年已开展应急演练8452场,对3664家企业应急预案进行了督导检查。举办了全市应急处置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的应急意识和应急指挥能力。抓好全市应急预案演练,印发了《2021年度市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先后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市级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演练21次。挖掘培育我市现有优质应急救援资源,探索开展无人机、无人艇支援救援队伍建设。

(五)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是扎实做好信访工作。抓好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依法处置违法信访等工作机制,推动有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释法明理。积极优化信访事项办理规程,规范信访事项登记、接谈、转送等工作规程,健全首办负责、简易办理、会审评议、法律顾问参与等机制,确保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听证下沉、服务基层”活动,建立了听证专家库,全市纳库专家350人,信访事项听证率达到86%。推进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省交办和我市自查的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率、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信访事项化解率、市级领导分包信访事项化解率均为100%。

二是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出台了《关于持续深化诉源治理提升非诉讼纠纷化解效能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在自然资源规划、证券期货、文化旅游、快递物流等领域新成立调解组织26个,总数达到143个。建立了8个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健全完善诉调、警调、访调、诉裁对接机制,大力推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审前和解,开展了“喜迎建党百年 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全市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纠纷17424件,同比增长1.8倍。坚持综合施策、分类处置,打造了“四个结合”的办案新模式,为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法治路径,先后成功处置案件10余件,被最高院确定为典型案例1件,避免经济损失近2亿元。

三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出台了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打造了“1+425”行政复议工作体系,相关工作经验得到司法部推广,并被法治日报评为法治影响中国典范案例。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议事组织,调整充实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建立了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和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99件,依法受理率和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综合纠错率达到42.03%。推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实体化运行,制定了“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化解行政争议300余件,有效防范了行政法律风险。

四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败诉情况通报督导力度,每半年对全市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情况进行通报,督导相关单位做好整改。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出台了《威海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从加强溯源治理、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完善督察考核机制等方面,推动行政应诉工作实现良性发展。2021年,全市行政机关共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356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共41件,胜诉率达100%。

五是充分发挥仲裁作用。纵深推进诉裁对接调解,实现诉裁对接调解威海区域全覆盖。拓宽诉裁对接调解模式,方便市场主体解决纠纷。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印发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对接机制的意见》,引导符合仲裁调解条件的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到仲裁调解机构进行调解。2021年,共受理案件1484件,结案1529件,标的额近9亿元。案件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20余类。威海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被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案件为0;调解结案的案件602件,调解结案率40.57%。

(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监督。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办结率保持100%,满意度保持95%以上。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100%。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健全依申请公开标准化办理机制,重点完善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加强与部门及法律顾问的沟通衔接,提高告知书专业性和答复的精准度。2021年市政府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8件,依法答复率达到100%。

三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将政务诚信情况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开展了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健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有关经验做法在新华社《山东智库报告》刊发。“信用威海”城市品牌荣获全省改革品牌称号,“海贝分”应用等3个案例入选山东省信用惠民便企应用优秀案例。深入推进信用进机关工作,机关信用建设创新案例获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学习贯彻7.9重要讲话精神优秀成果”二等奖。全面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共审查合同21819件,总金额达538.88亿元,“四全”工作经验被《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简报》刊发推广。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举办了全市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务人员集中学法考法活动。强化精准普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普法 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组织86个普法责任主体制定了6项普法共性清单和86项个性清单。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在疫情防控、渔船管控、防范集资诈骗等重点领域开展宣传活动1500余场次,举办了全市安全生产法电视知识大赛和网络知识竞赛。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具体措施》,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了制度指引。加快推进法治阵地建设,新建了市级宪法主题公园,在荣成市和乳山市新建了2处“法治融屏”,我市成为全国首个“法治融屏”全覆盖的地级市,打造了开放共享的新媒体普法宣传阵地“威海样板”。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2021年的工作,我市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不够,以立法手段推动改革、服务发展的能力有所欠缺,立法的整体性、协同性、联动性不够,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短板,等等。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市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营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加大统筹推进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方案部署,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典型培树活动,进一步补齐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短板,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合力。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科学制定、严格落实立法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注重发挥“外脑”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效。继续加强液化气钢瓶和燃气管理方面的立法调研,为以制度手破解民生领域重点问题打好基础。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的依法进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合法性审核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威海市行政执法委托管理规定》和《威海市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做好政策解读、人员培训和实施推进工作。深入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效能,破解“人少事多”难题。以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全面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着力构建标准化执法监督体系,打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五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强化“六治”融合,深化“一网”联动,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审理效率。完善调解协调联动机制,做实“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推广说事、说理、说法、说情的“四说”调解模式,提升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水平。

六是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十进”等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