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水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7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威海市水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方面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威海”(http://www.weihai.gov.cn)和威海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威海市水务局”(slj.wei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渔港路38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309526;传真:0631—530952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威海市水务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并在规范管理和巩固成效上深化提升,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强政策解读与热点回应,强化制度和平台建设,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等途径将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2021年,我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53条,其中包括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57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87条, 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数183条。
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分别为威海市脱贫攻坚工作新闻发布会;节水威海,你我同行——第二十九届“世界水日”新闻发布会;联合发改委召开“十四五”时期威海基础设施领域新闻发布会;威海市水利防汛工作新闻发布会;《威海市“十四五”水利水务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
根据威海市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更新完善了《威海市水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定期更新供水厂出水水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共收到居民通过不同途径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信函申请。所有申请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时限要求及时回复,办结率 100%。没有发生关于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要求,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所有对外发布文件均需填写《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与舆情风险防范审批表》,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信息发布分管领导三级审批,落实保密审查责任。
(四)平台建设情况
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由威海市水务局网站、威海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水润威海”微信公众号和“水润威海”政务微博组成,以威海市水务局网站(http://slj.weihai.gov.cn)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积极对接网站技术部门,根据政务公开要求,科学设置网站栏目,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务纳入局机关内部考核指标体系,且占比为5%。印发《威海市水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形成了人人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1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1.7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去的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有待提升。表面事项公开多,公开效果发挥少。管理公开多、服务公开多,决策公开少。在相关文件制发前,仅在局官网上公示征求意见,未结合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宣传力度小,公开纳谏效果不佳。
二是政策解读多样性有待提升。我局政策解读仍是以文字为主,专家解读、视频、动漫等多样化解读形式较少,无法满足群众可视、可读、可感的多样化需求。
2022年,我局将从如下几个方面改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作用,拓展政策意见征集公开深度和广度。
二是将继续加强与专家、媒体的沟通交流,提高解读专业化、便民化水平,运用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围绕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点工作,加强宣传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7件,其中主要办理4件,协助办理3件。主办件分别为于乔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雨水回收、中水利用的建议”、吕洋委员提出的“关于利用智慧水务助力节水型城市管理的建议”、刘庆波委员提出的“关于尽早启动双岛西路污水泵站建设,解决周边区域污水排放不畅问题的建议”、邢洪涛委员提出的“关于通过实施海水冲厕工程引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提案”,办理结果为A类2件、C类1件、D类1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政务公开人才培训方面下功夫,培养专业人员,高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