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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离婚登记的问题

文章来源: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时间: 2022-01-1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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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民来电咨询:如何办理离婚登记,请落实处理。


        市民政局答复:目前民政部已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重新调整了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主要有5步:“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其中,“申请”就是,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携带有效证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跨区域办理的需要提前进行预约。“受理”就是,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初审无误后予以受理。“冷静期”就是,当事人提交离婚申请后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审查”就是,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当事人坚持离婚的,婚姻登记处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证件等进行审查。“登记(发证)”,就是婚姻登记处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