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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13776Q/2021-07508 发布单位: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分类: 音视频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9-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市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参加阳光问政热线直播解读政策

来源: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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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持人:据了解,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已经从91日起开始实施了,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这部法律。

市应急局局长梁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是2002年制定的,2009年和2014年进行过两次修改今年是第三次。本次一共修改了42条,大约占原来条款的三分之一。

一是贯彻新思想、新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法律规定,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等规定。

二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第一,强化党政领导责任。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第二,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同时,对新兴行业、领域的监管职责,如果不太明确,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管部门。第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各类企业落实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是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深刻汲取近年来的事故教训,对暴露的新问题作了针对性规定。比如,要求矿山等高危行业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不得非法转让施工的资质,不得违法分包、转包;比如要求承担安全评价的机构实施报告公开制度,不得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

四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第一,罚款金额更高。现在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第二,处罚方式更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并且可以按日连续计罚。第三,惩戒力度更大。采取联合惩戒方式,最严重的要进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通过利剑高悬,有效打击震慑违法企业,保障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深入开展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本法顺利实施。在这里,诚恳地希望媒体的朋友们多宣传、多报道,帮助我们普法。也希望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守法,组织好本企业的学习贯彻,不要等到出了事故而后悔莫及,也不要等到因违法受到重罚而后悔莫及。

2.主持人:我们都知道,去年开始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这项工作进展成效如何?《安全生产法》修订后对这次行动有什么指导推进作用?

市应急局局长梁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期三年,去年是第一年,今年是第二年,也是攻坚之年。三年行动包含2个专题、19个专项行动。应该说,经过一年半的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方面,防范化解了一批安全风险隐患。我们制定了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聚焦道路运输、海上安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边查边改,标本兼治。还加强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动员全市网格员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打非治违,提升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覆盖面。到目前为止,共排查整治了隐患14万余项,为员工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另一方面,推动系统治理。围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抓住突出问题,进行监管整治。开展了包区市督导检查工作,每月对各区市进行督导,促进工作落实;实施了驻点监督机制,安排工作人员深入企业进行驻在式帮扶,帮助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同时,还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特点,进行精准整治,等等。通过这些有力的措施,解决了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扭住遏制事故这个牛鼻子,用好三年行动这个载体和抓手,用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瞄准2个专题、19个专项攻坚任务,紧紧抓住冲击人民群众安全底线的问题,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基础打牢,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更加持续、更有保障。

3.主持人: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在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安全生产法》有没有一些新的规定和要求?

市应急局局长梁皓新的《安全生产法》其中一大亮点,就是进一步压实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是建立了几项重要制度。

第一,全员安全责任制。企业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都不同程度直接和间接影响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新增了全员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就是要把企业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提升安全素质、人人做好安全生产的局面,从而整体上提升安全生产的水平。我们也正在督促企业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企业及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这项工作,我们近几年一直在推进,全市所有非煤矿山已经全部建成了双重预防体系,危险化学品企业建成了180多家。这次修订,把双重预防机制写入了法律之中,广大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建好用好双重预防体系。

第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新的《安全生产法》要求,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必须投保安责险。安责险的保障范围,不仅仅包括本企业的从业人员,还包括第三方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相关救援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最重要的是安责险还具有事故预防的功能,保险机构必须为投保单位提供事故预防的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风险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除了这三项制度之外,山东省还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也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以下两类企业要设置安全总监。一类是一些高危企业,包括矿山、金属冶炼、运输、建筑施工、粉尘涉爆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危险用品使用企业;另外一类是,从业人员达到300人以上的其他企业。今年年底前,都要配备到位。安全总监要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且经过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安全总监要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行使企业副职职权,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主持人:不仅企业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员工更要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在这方面,应急局都做了哪些工作?

市应急局局长梁皓一线人员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增强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非常有必要。最重要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安全教育培训。在这方面,我们下了很大的功夫。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实训。在威海职业学院建设了安全生产教育实训基地,精选优秀师资力量,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引进VR、模拟实操设备等先进装备,模拟企业安全生产实景,通过让员工实际操作,更直观地把安全生产知识宣教到位。目前已经培训2000余人。我们聘请的师资,都是从我市安全管理水平比较好的企业中挑选的,让他们来授课,就是要用我们威海的经验做法,教育培训威海的企业,增强培训效果。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我们开展了以案警责,以法明责等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分析事故案例,来警示和教育企业抓好安全生产。特别是,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家属纳入了警示教育范围,发挥家庭亲情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

三是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我们正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开展范围包括,全市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企业。这些企业的全体人员都要参加,结合企业实际、岗位特点,开展学习培训,并进行考试。企业要严密组织,企业全员要认真参加学习培训,做到安全知识应知必会、安全技能应会必会,减少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三违现象,保护好自己,也保护好他人。

5.主持人:刚刚说了安全生产,再说一说自然灾害。据了解,我市正在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你能介绍一下吗?

市应急局局长梁皓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主要是,全面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灾害防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普查分为3个阶段,去年是前期准备;今年是全面调查;2022年是风险评估与区域划分阶段。

这项工作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开展,涉及领域广、综合性强、技术要求高、实施难度大。应急局作为牵头部门,积极统筹协调全市工作,研究制定了总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任务,织各级各部门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还组建普查工作队伍正在全面开展普查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推进普查调查工作,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同时,对主要自然灾害类型风险进行汇总,建立普查数据库,做好综合风险评估,把这些成果运用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发挥普查成果最大效益。

灾害风险普查的最终目的是提升自然灾害的防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普查工作也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希望我们的镇街、村居、社区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进来,支持我们的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