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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章来源: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 2021-09-3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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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征集结果反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制造业强市战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需要尽快出台《实施意见》,指导工作顺利开展,公众可在7日内提出意见。公众所提意见请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1年10月7日前反馈至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讯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11号北洋大厦9楼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与技术改造科(邮编:264200)

    联系电话:0631-5166726

    电子邮箱:gxjgk@wh.shandong.cn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30日

    中共威海市委 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制造业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高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产业现代化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深入实施制造业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转型,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提供强大产业支撑。

    2.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工业总量快速增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数字赋能不断深化、绿色转型更加巩固,基本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000家,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突破5000亿元;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8%,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特色集群培育工程,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3.统筹优化市域产业布局。坚持全域化统筹、一体化布局、差异化发展,发挥各区市产业优势,科学定位,优化布局,整合资源,打造一批区域特色显著、资源配置高效、专业分工明确、产业链条完善的产业园区。抢抓共建“一带一路”、RCEP、中日韩区域合作以及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战略机遇,推动优势产业积极融入全省、全国乃至全球产业发展布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4.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与医疗器械、先进装备与智能制造、海洋生物与健康食品、碳纤维等复合材料、时尚与休闲运动产品六大制造业产业集群,充分发挥产业专班的作用,凝聚要素,整合资源,综合施策,以领军企业为龙头,培植发展配套企业,提升集群内企业的协作水平,打造一批省“雁阵形”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海洋发展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5.实施重点产业链提升行动。聚焦医药医疗器械、打印设备及智能服务终端、碳纤维等复合材料、海洋食品、纺织服装、汽车、船舶与海工装备、电机、轮胎、钓具十条优势产业链,完善“链长制”工作推进机制,实施产业链“五个一”提升工程,每条产业链培育一个以上“链主”企业、树立一个以上智能化改造标杆、建设一个以上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创建一个制造业公共创新平台、配备一个行业发展智库(联盟),以此为支撑,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海洋发展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6.开展产业精准招商。立足现有产业基础,依托产业园区,以六大产业集群、十条优势产业链为重点,充分发挥招商专班、专业机构、高端智库的作用,开展以链招商、以商招商,精准招引一批“填空型”企业、“补充型”项目、“撬动型”基金,构建上下游企业紧密配套、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二)实施企业梯次培育工程,壮大市场主体规模。

    7.支持企业冲击新目标。开展企业冲击新目标行动,每年筛选一批冲击新目标入库企业和后备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政策扶持,对入库企业营业收入达到年度目标的,结合地方贡献情况,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对后备库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通过项目建设、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规模膨胀,对本土企业实施的重点骨干膨胀项目视同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对待,按照设备投资额不高于5%的比例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8.支持创新型企业突破发展。建立创新型企业培育库,动态调整一批产业领域新、技术水平高、成长速度快的创新型企业,支持企业参与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合作,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对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的创新型企业,分档给予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9.实施“小升规”培育计划。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统筹推进,建立完善“小升规”企业培育库,争取每年新增“小升规”企业100家以上,对符合条件的新升规企业连续三年给予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10.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弘扬工匠精神,引导企业专注实业、深耕主业、做精专业,培育一批独角兽、单项冠军、“小巨人”“瞪羚”“专精特新”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小巨人”、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山东省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三)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增强核心竞争优势。

    11.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1+4+N”创新平台体系建设,鼓励企业与创新平台开展合作研发,支持创新平台研发成果落地转化。围绕先进生物医用材料、碳纤维等优势领域,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企业创新平台建设,争创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12.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支持企业参与工业“四基”(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基础元器件和产业技术基础)攻关,围绕重点领域开展“揭榜挂帅”,在先进生物医用材料、高性能碳纤维、新型高分子材料等领域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对成功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的技术创新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建立完善保险补偿试点机制,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研发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13.推动质量品牌提升。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夯实企业质量管理基础,争创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开展知名品牌培育行动,努力打造名牌企业、百年企业。广泛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抢占国内外市场“话语权”。推动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对获批的国家检验检测中心、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批的山东省检验检测中心、山东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山东省检测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四)实施高水平技改工程,推动“两化”深度融合。

    14.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对现有生产设施和管理服务进行改造提升,推动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对符合条件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设备购置额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培育引进一批智能化改造服务商,推进重点领域智能化改造试点和示范应用。着力培育离散型、流程型、网络协同制造等智能制造新模式,对认定的市级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无人工厂”“无人车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15.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完善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广机制,推动“1+10+N”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双跨”(跨行业跨领域)、行业级、企业级“三级”平台体系。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家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威海)服务能力,引导企业开展应用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对入选国家“双跨”、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已建或在建的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类项目,分别按照项目信息化建设投入最高20%、15%的比例给予补助,其中行业级平台项目最高100万元,企业级平台项目最高5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16.支持数字产业化发展。聚焦计算机外设、智能终端、智能可穿戴设备等重点领域,研发生产高端电子元器件、智能电子设备、智能传感器等产品,推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封测产业,鼓励企业围绕汽车电子、工业机器人等领域开展专用芯片的开发设计,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五)实施绿色安全发展工程,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17.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综合运用能源、环保、质量、安全、产业准入等手段,建立和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落实轮胎、水泥、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任务,加快落后产能置换出清和低效企业转型,倒逼企业加快改造升级步伐。(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18.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对工业节能示范项目,按照节能量和投资规模等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指导园区和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创建工作,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制造体系的园区和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19.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和驻点监管,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支持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广泛应用,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六)实施服务型制造工程,推动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发展。

    20.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进工业设计中心以及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工业设计资源开放共享和成果转化,提高产品附加值。引导优势企业建立独立设计机构,开展专业化、高端化服务。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21.推广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模式。鼓励企业由设备制造商向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变,实施“制造+服务”的交钥匙工程。组织实施一批总集成总承包示范项目,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和营销模式,开展设施建设、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等领域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22.加快软件产业发展。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支持计算机辅助制造、生产过程智能化管理系统等工业软件开发推广。推动系统仿真软件、嵌入式操作系统、工业智能控制软件等工业软件创新研发,创建一批省级以上软件工程技术中心,构筑“三名”(名园、名企、名品)产业格局。支持软件企业参与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评估认证,提升企业标准化、国际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三、保障措施

    23.强化要素保障。试点划定工业集聚区控制线,为制造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优先用于先进制造业项目。对集群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实施的重点制造业项目优先保障用地、用能等生产要素,必要时可采取“一事一议”专题研究解决,切实破解生产要素制约难题。深化“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应用,实施差别化的用电、用水等资源要素价格,以及差别化的用地、排放、产能利用、融资、财政扶持等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向高效企业聚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2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产融合作信息对接交流网上平台,推动银企信息共享,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推动制造业贷款余额增速高于全部企业贷款余额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制造业贷款的比重稳步提高。鼓励金融机构建立信贷审批绿色通道,创新专利贷、人才贷等信贷方式,推出优惠利率专项信贷方案。鼓励开展供应链金融,发挥龙头企业对上下游的辐射带动作用,延伸金融服务链条。完善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机制,做强产业基金、创投引导基金、天使引导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增加对种子期、起步期、初创期、突破期等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资本投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符合条件的企业登陆资本市场。(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2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落实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从国内外选拔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及团队。积极实施“威海英才计划”升级版,为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深化产教融合,鼓励重点企业与山东大学(威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等高等院校开展协同育人,鼓励举办一批与制造业发展相关的特色学科,形成各具特色的人才群体。加大住房、公共交通等生活设施保障力度,在产业集聚区、重点园区内及周边交通便利地区,鼓励配套建设人才公寓、政策性租赁住房;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工业用地建设职工集体宿舍等生活设施。(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26.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给予奖励。设立开展“威海企业家日”活动,为政府和企业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完善企业家参政议政制度,建立市级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家制度,聘请优秀企业家担任政府顾问。加强企业家教育培训,深化提升“青蓝接力”行动,多层次多领域激发企业家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的“威商”。(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27.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有关行业协会的绩效评价,督促指导行业协会发挥信息和资源优势,制定行业规范,参与行业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健康有序的产业发展环境。支持协会建立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组织供需对接、协同创新、政策解读、咨询服务等活动。鼓励协会为政府建言献策,协助解决制约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行业协会〔联盟〕;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28.改进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提速提效。持续完善“四张清单”服务企业机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打造法治、透明、公平的营商环境,稳定企业发展预期,坚定企业发展信心。(牵头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四、组织领导

    29.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市委、市政府对先进制造业发展的领导,成立威海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各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完善保障机制,形成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强大合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30.强化督导考核。加大对先进制造业考核力度,聚焦综合质效、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突破先进制造业等综合考核指标,提高先进制造业发展成效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定期调度督导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深入剖析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及时提出务实可行的对策建议,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的战略部署,全面突出先进制造业主体地位,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立足威海实际,充分借鉴宁波、济南、潍坊等先进地市的经验做法,市工信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以下简称《意见(草案)》),征求了各区市政府(管委)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听取了行业协会、有关企业及企业家的建议。

    二、主要内容

    《意见(草案)》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领导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结合威海制造业发展实际,提出了到“十四五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000家(2020年1116家),规上工业营业收入突破5000亿元(2020年2678.9亿元),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8%(2020年31%),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0%以上(2020年2%),这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相一致。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提出特色集群培育、企业梯次培育、创新能力提升、高水平技改、绿色安全发展、服务型制造“六大工程”。

    一是实施特色集群培育工程,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主要从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壮大产业集群、优化提升产业链和开展精准招商四个层面,提出了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关键路径,重点支持打造特色产业园区、制造业产业集群和十条优势产业链。

    二是实施企业梯次培育工程,壮大市场主体规模。立足做强做优做大存量,提出了支持冲击新目标企业、创新型企业、小升规,独角兽、单项冠军、小巨人、瞪羚、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措施。其中,首次提出对本土企业实施的重点骨干膨胀项目视同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对待,按照设备投资额不高于5%的比例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目的是最大限度留住本土企业,加快推动骨干企业膨胀发展。

    三是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增强核心竞争优势。针对创新平台与产业、企业结合不紧密,企业创新主体发挥作用不够的现实,从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质量品牌提升三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提升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四是实施高水平技改工程,推动“两化”深度融合。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扩大投资、数字经济的部署要求,突出制造模式的优化升级,把企业智能化改造、工业互联网建设、数字产业化发展三个方面作为突破口,突出对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无人工厂、无人车间、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政策支持导向。其中,首次提出了对无人工厂、无人车间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实施绿色安全发展工程,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为贯彻落实绿色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先进制造业可持续发展能级,把绿色安全发展作为先进制造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提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三项具体任务。

    六是实施服务型制造工程,推动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包括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推广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模式、加快软件产业发展三部分,目的是加快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生产要素供给、金融支持、人才队伍建设、企业家服务、行业协会、服务效能等六个方面,全面优化先进制造业发展的产业生态。提出试点划定工业集聚区控制线,为制造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优先用于先进制造业项目。对集群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实施的重点制造业项目优先保障用地、用能等生产要素,必要时可采取“一事一议”专题研究解决。首次提出设立“威海企业家日”,为政府和企业搭建交流互动平台。

    第四部分,组织领导。成立威海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推动我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提供产业支撑。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1年9月30日起,通过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了《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至10月7日,未收到社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社会各界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8日